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示范(银川市)第三方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示范(银川市)第三方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示范项目(银川市)第三方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示范项目(银川市)第三方咨询服务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以宁农(计)发【2020】25号文批准建设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银川市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银川市)第三方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投标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贷款优势特色产业发展示范项目(银川市)第三方咨询服务
2.2、项目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
2.3、项目内容:全项目管理
2.4、招标范围:①价值链研讨会和实地考察(组织农发基金、国家项目办、自治区项目办到我市项目区考察);②信息传播;③技术支持(项目办层次专家咨询)20人月;
2.5、项目规模:协助县级项目办做好项目管理工作,主要负责:组织初设评审会、审核技施设计;组织农发基金、国家项目办、自治区项目办到项目区的考察、检查、验收活动;组织项目宣传活动;组织合作社商业计划书的评审;监督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工作情况;编制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编写项目进度半年报告、年度报告,工程项目进场施工后按标段周报告施工进展;并对项目涉及的报账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初步审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咨询服务,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工程类或经济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咨询服务的能力。
3.2、投标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视为无效投标。(事业单位可不提供)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0年4月29日至2020年5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30 时至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宝湖中路宝湖湾湖景公寓62号401室)领取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15时00分,地点为宁夏政府采购协会(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118号中盐大厦副楼(富安巷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开标截止前未到账不予认可。未缴纳保证金则投标文件无效,招标人不予接收。保证金缴纳信息如下:
投标保证金按以下开户银行及账号汇入:
账名: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银川分公司
账 户 号:180*****900005433
开 户 行:宁夏银行新世纪支行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银川市农业农村局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
联系人:郝丹东电 话:****-******* 邮编:750011
E-mail:ycsnfb01@163.com
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宝湖中路宝湖湾湖景公寓62号401室
联系人:甘雨 电 话:****-******* 邮编:750001
E-mail:zjzb_yc@163.com
2020年4月2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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