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技术中心检测检验仪器招标公告

安全技术中心检测检验仪器招标公告

受湖南省安全技术中心的委托,湖南天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进行国内采购,现邀合格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 项目名称:检测检验仪器政府采购
第一包
产品名称
数量
备注
粉尘采样器(防爆型)
2台
呼吸性粉尘采样器
2台
空气采样器(防爆型)
2台
个人空气采样泵
1台
噪声分析仪(带频谱)
1台
声级计
2台
直读式干湿温度计
2台
黑球温度计
1台
辐射热计
1台
高频电磁场测定仪
1台
风速仪
2台
照度计
2台
微压计
1台
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测定仪
1台
微波漏能测定仪
1台
突发事故检测箱
1台
二氧化碳分析仪
1台
防爆型数字式测尘仪(可吸入颗粒分析仪)
1台
振动测定仪
1台
总挥发性有机物(TVOC)检测仪
1台
激光尘埃粒子计数器
1台
紫外线强度仪
1台
微波消解器
1台
第二包
产品名称
数量
备注
气相色谱仪 (带热解析(脱附)仪)
1台
(原装进口)
原子荧光光谱仪
1台
分析天平
1台
第三包
产品名称
数量
备注
爆发点测定仪
1台
差动热分析仪
1台
真空干燥箱
1台
生化培养箱
1台
安全型烘箱
1台
电导率仪
1台
微电脑粉尘仪
1台
激光测距/测高仪
1台
激光测距目镜
1台
接地地阻
测试仪
1台
扭力板手
1台
声级校准器
1台
投标人可分包进行投标,但不得对包中的部份内容进行投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二、项目编号:政府采购编号:湘财采计[2011G]0666号
代理机构编号:2011-TZ155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定标方式:综合评分法
五、投标资质:
1、投标人一般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影印件
①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或以上
(2)税务登记证影印件
(3)社保登记证影印件或缴纳社保证明原件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影印件(授权代表由法人代表本人担任的,仅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影印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①无投标人行政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非本人手写签名的视为无效签字)的视为无效授权。②授权范围应包括本文件涉及的全部内容而不得有缺项。
2、 特殊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所投第二包的气相色谱仪、原子荧光光谱仪、分析天平产品生产厂商或代理商出具的授权书原件。
六、标书认购:
6.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2011年12月19日起至2012年1月9日止,每天9:00-16:30(北京时间)。
6.2发售地点:湖南天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丽景新贵小区六单元314室(东二环与营盘路交汇处东北角))。
6.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本,售后不退。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需到我公司办理购买登记手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文件以湖南天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售的纸制文件为准。
七、投标规定:
1、投标截止:2012年1月10日 9:00时止,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2、开标时间:2012年 1月10日 9:00 时。
3、开标地点:湖南天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丽景新贵小区六单元314室(东二环与营盘路交汇处东北角))。
4、授权代表(可由法人代表担任)须投标截止前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币种为人民币,不少于总投标报价的1%,应为现金、电汇和转帐(进帐单传真到我公司),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90天内保持有效,并在开标投标截止日前一天(即2012年 1月 9日下午16:00前)交到或汇至湖南天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指定帐号,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保证金帐户名称:湖南天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长沙华兴支行 帐号:****************4080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天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丽景新贵小区六单元314室(东二环与营盘路交汇处东北角)
联 系 人:潘冬何峰 邮编:410006
电 话:****-******** 传真:****-********
采购单位:湖南省安全技术中心
联系人:戴健 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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