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校教学楼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艺术学校教学楼项目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SYZX2011-35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艺术学校教学楼项目工程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大屯街22号。

2.2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5523.95平方米,共52个教学班,外网等附属设施。

2.3 监理内容:施工全过程监理。

2.4 招标范围: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2.5 监理服务期:2012年1月18日开始,2012年12月30日结束,共计347日历天。

2.6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政府投资,已落实。

2.7 工程质量控制目标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丙级或以上监理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近三年内有监理过类似工程业绩。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近三年内有监理过类似工程业绩。监理人员要求:土建监理工程师1人、水暖监理工程师1人、电气监理工程师1人。

3.3 外省监理企业需到长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长春市入长监理企业备案通知书》后方可参加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1 年 12 月 19 日至 2011年 12 月 2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 13:30 时至16时,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总监注册证书、外省监理企业备案证明、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长春市基本建设服务大厅建设监理管理窗口或网上报名并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A区招标代理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本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见招标文件;

5.2不接受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5.3投标保证金为 叁 万元人民币;

5.4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李 吉、李 慧

电 话:****-************-********

2011年 12 月 19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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