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业务制作协作单位项目采购公告
广告业务制作协作单位项目采购公告
广告业务制作协作单位项目采购公告(ZDWL-2020-0328)
中鼎万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我部委托,对广告业务制作协作单位项目(招标编号:ZDWL-2020-0328)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广告业务制作协作单位项目
二、项目编号:ZDWL-2020-0328
三、项目概况:
(一)服务内容及范围:制作户外宣传栏写真、横幅标语、背景喷绘、各类宣传折页印制、各类宣传展板。
(二)服务标准及要求:数量、质量均符合要求。
(三)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承诺函);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提供网站查询信息页面并截图证明,查询日期须为本公告发布之后日期,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提供承诺函)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0年04月29日至2020年05月09日(08:30-11:30, 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及方式: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海南大厦30层。现场购买,凭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或者介绍信、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报名;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000.00元。
(三)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也不得转让)。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0年05月20日下午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5月20日下午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海秀东路48号鸿泰大厦14楼1号开标室。
(四)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五)投标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2020年05月20日下午15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二)开标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海秀东路48号鸿泰大厦14楼1号开标室。
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发布。
九、招标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朱先生,电话:189*****222;
招标代理机构:中鼎万联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路工,电话:****-********
二〇二〇年〇四月二十九日
标签: 制作 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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