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镇江市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镇江市公安局大数据中心中心机房租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项目基本信息
(1)项目名称:镇江市公安局大数据中心中心机房租赁服务
(2)项目编号:ZJZCFS-(2020)公字第0110号
(3)财政计划编号:镇财采[2020]04-0281
(4)采购主要内容:
★1、机房租赁
根据目前每年虚拟机增长量,综合警务云、慧眼工程及机房整合等建设情况,三年内根据业务需求分期分批新增相应服务器标准机柜。
投标人需提供独立的专用机房(采购人后期仍需要对机房进行扩容,投标人需能提供在同一或相邻建筑内的同品质扩容空间)服务,不得与其他办公或生活等其他用途区域混用。机房内应保证能扩展架设不少于400个可用的标准机柜。机柜可根据采购人要求分批架设。机房总面积不小于1400平米。(计算机柜和机房面积)
注:1).投标人应以机柜综合单价报价,机柜综合单价报价包括本次招标范围内机柜租赁费、设备运行电费、光缆电路、提供服务以及其他保证机房环境正常运行所需的一切费用。投标人机柜综合单价报价不应超过最高限价2700元/机柜/月。机房每月实际租赁费用的计算公式是:每月实际租赁费用=机柜综合单价报价×当月机柜使用数量。
2)、机房总面积1400平方米面积为实际可使用面积。
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5)采购最高限价2700元/机柜/月,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6)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7)本次采购不接受供应商联合体投标。
(8)本次采购确定的中标供应商数量:1名。
(9)本项目服务期为三年。自合同签订后,首个机柜启用起算。
2.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及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无。
2.3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招标文件的领取(没有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地 点: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镇江花山湾一区36幢102室)
时 间:自招标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5月9日,每日9时至17时(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朱工 联系方式:
137*****177联系人:蒋工 联系方式:
159*****491注:(1)本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根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文件要求,请各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微企业承诺函等相关证明材料,可免收招标文件费用,若因资料提供不齐全引起的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2)因新冠疫情期间管控要求,本项目仅接受邮箱报名,请将领取招标文件所需资料的电子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号:
********22@qq.com并电话告知,资料收到并确认无误后通过邮箱发送招标文件);
(3)本项目采用资质及资格后审方式;接受报名,不代表资质及资格审核通过。
4.采购单位、采购方式及中标供应商数量
(1)采购单位:镇江市公安局 地址:镇江市润州区九华山路9号
联 系 人:王坤电话: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中标供应商数量:1名
5.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一(符合性响应文件):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
投标文件格式二(资格性响应文件):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1份。
6.投标保证金: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
7.采购人统一组织集中考察现场及答疑会: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和答疑会,投标人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查勘或答疑。投标人获取投标文件后,自行进行实地勘查,未进行实地勘查或勘查后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以及方案编制等与采购人需求不相符的,采购人概不负责,因此而带来的风险及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20年5月22日北京时间09:00,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5月22日北京时间09:3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3)投标文件接收及投标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7楼第二开标室);
(4)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群聚集,仅允许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1人至开标现场,须提前准备并佩戴好口罩等个人防护物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阶段人员防疫检查严格,如填报人员信息、量体温、消毒、电梯停用等进场花费时间可能较长,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提前预留好到场时间,以免迟到。
9.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本项目支持和适用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支持中小微企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和采购本国货物、服务(财库〔2007〕119号)的政策。
10.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http://zfcg.ggzy.zhenjiang.gov.cn/zjzc/”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