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智慧交通指挥中心搬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智慧交通指挥中心搬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智慧交通指挥中心搬迁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信息安全设备/其他安全设备 | ||
采购单位 |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
行政区域 | 临沧市 | 公告时间 | 2020年04月29日17:53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20年04月30日09:00至2020年05月09日17:00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局二楼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2020年05月12日08:30至2020年05月12日09:00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天鹅湖大酒店会议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0年05月12日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天鹅湖大酒店会议室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谢正美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7*****072 | ||
采购单位 |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59*****409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临沧三盛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局二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7*****072 |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智慧交通指挥中心搬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临沧三盛招标有限公司受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的委托,对“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智慧交通指挥中心搬迁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选定供应商。诚邀具备实施本项目能力,满足资格条件的磋商申请人参加。
1.项目概况:
1.1、采购内容: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智慧交通指挥中心搬迁项目,详见《采购需求》;
序号 | 产品(项目)名称 | 规格、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 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办公楼安全监控系统部分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 1 | 项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
2 | 机房设备拆装、会议室部分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 1 | 项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
3 | 新办公大楼网络设备部分(公安网)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 1 | 项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
4 | 新办公大楼网络设备部分(互联网+电子政务网)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采购需求》 | 1 | 项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1.2、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3、交货期:投标人根据自身实力自报最短交货期。
1.4、预算金额:187,555.00元,(大写:壹拾捌万柒仟伍佰伍拾伍元整)
2.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履行完成本项目能力,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2.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营业执照。
2.2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或者相关证明材料;
2.3供应商应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提供2016年至2018年度经第三方专业审计机构认定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2.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2019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申请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2.6供应商信誉要求: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投标申请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与本项目的投标申请人信用查询截止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2.7投标人须具备云南省安全技术防范行业资信等级证书叁级以上(含叁级);
2.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除此之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如下: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注:如投标人提供的证件不真实或提供假证,其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且满足资格要求的磋商申请人可于2020年4月30日至2019年5月9日止(节假日除外),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到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局二楼持下列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原件核查:
报名需携带身份证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均可)原件、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均可)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副本均可)原件或三证合一的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审计报告原件(近三年)、纳税证明原件;社保证明材料原件。上述证件不能同时提交的投标人,恕不接待现场咨询。各投标人应同时提交上述相关证照的复印件留存,复印件应加盖公司鲜章。以上资料不齐的将被拒绝报名和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各磋商申请人应同时提交上述相关证照的复印件留存,复印件应加盖公司鲜章。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00元/份,售后不退,不支持邮购。
4.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0年5月12日上午09:00时。
5.投标保证金:
5.1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5月12日上午09:00时
5.2金额:2000.00 大写:贰仟元整。
5.3形式:银行转账(注:必须从银行开立的基本结算账户转入)。
5.4退还形式:与供应商的递交形式一致。
5.5账户名称:临沧三盛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临沧旗山支行
联系人:陈女士联系电话:134*****929
********48@qq.com)%E3%80%82" ignore="1">(投标单位汇款时须注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汇款用途)。
5.6投标保证金的有效凭据在投标时单独出示查验。
6.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及磋商地点: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天鹅湖大酒店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与有关的通知,将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因投标人不留意网站公告,导致后果由其自行负责,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其它网站转载公告,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任何质疑,请于开标会前3日书面致函临沧三盛招标有限公司。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黄明旺
联系电话:159*****409
招标代理机构:临沧三盛招标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云南省临沧市临翔区卫生局二楼
联 系 人:谢正美
联系电话:157*****072
电子邮件: ********90@qq.com
2020年4月29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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