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南安分公司溪美新华营业厅及东田营业厅公开比选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0年南安分公司溪美新华营业厅及东田营业厅公开比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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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文件名称: | 关于开展2020年南安分公司溪美新华营业厅及东田营业厅公开比选的通知 | 创建时间日期: | 2020-04-29 18:24:00 | ||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0-04-30 00:00:00 | 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0-05-07 12:00:00 | ||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 |||||
终止: | 否 | ||||
比选文件标包: | 关于开展2020年南安分公司溪美新华营业厅及东田营业厅公开比选的通知 |
标包名称: | 关于开展2020年南安分公司溪美新华营业厅及东田营业厅公开比选的通知 | |||||||||||||||||||||||||||||||||||||||||||||||||||||||||||||||||||||||||||||||||||||||||||||||||||||||||||||||||||||||||||||||||||
标包内容说明: | 关于开展2020年南安分公司溪美新华营业厅及东田营业厅公开比选的通知 各部室、分局、中心、班组: 为进一步提高自有产权网点的运营能力,根据《关于印发中国电信泉州分公司自有营业厅外包管理办法(2.0版)的通知》(中电信泉州分公司〔2017〕292号)、《关于印发中国电信泉州分公司自有营业厅引商入店管理办法(2.0版)的通知》(中电信泉州〔2017〕337号)、《关于调整外包厅及引商入店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电信泉州〔2018〕253号)、《关于完善优化2019年实体渠道相关政策的通知》(中电信泉州传真[2019]7397号)等文件要求,并结合部分代理商合作协议到期情况,现对南安分公司溪美新华营业厅及东田营业厅开展2020年公开比选工作,具体如下: 一、网点情况 网点清单及相关信息具体如下:
二、代理商报名条件 1、3A级及以上代理商。 2、(1)集团、省级连锁商;(2)市级及以上代理商;(3)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关工商、税务资质,经营范围包含“代办电信业务”的代理商。三个条件需满足其一。 3、本次招标将保留厅内华为体验区。故要求报名新华营业厅的代理商需为华为KA代理商(即华为TOP1000、TOP1500或TOP368),并在公开比选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代理商须在2020年5月7日上午12:00之前缴清厅店硬缴租金、业绩考核款、水电费等欠款,方有资格参与本次公开比选(具体以报名期间最新数据为准)。 5、凡合作1年内有因不诚信经营、违规经营、严重越级服务投诉或资料泄密等重大经营问题提前终止合作的代理商,或在公开竞标过程中出现恶意围标或虚假报价等违规行为的及根据市公司《泉州分公司渠道代理商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中相关条款被禁止参与公开比选的代理商,均不具备参加本次公开比选的资格。 三、公开比选办法 1、公开比选办法 ①、溪美新华营业厅
2、公开比选规则 根据公开比选代理商填写的公开比选内容(固定+可选)得分,结合存量专营店开设得分、评委得分、服务评价等四项进行评定: (1)本次公开比选中标入驻南安溪美新华营业厅的代理商,需按上文期限同步入驻整厅承包南安东田营业厅。代理商只需报名新华营业厅,若成功中标将直接要求同步承包入驻承包东田营业厅。 (2)报名营业厅公开比选的代理商不足三家且公开比选商符合公开比选要求的情况下,若参与公开比选者为2家,则由得分最高的代理商中标;若参与公开比选者仅为1家,则由外包专项小组与应标商进行协商谈判明确其确实符合入驻的业务考核条件后进驻。 (3)若已中标代理商弃权则按得分高低顺序由外包专项小组与应标商对第二高分代理商进行协商谈判明确其确实符合入驻的业务考核条件后进驻。 (4)如公开比选代理商未参与公开比选现场面试环节,则做废标处理。 (5)存量专营店开设得分、服务评价得分情况将于报名后进行公示;公开比选内容得分、可选公开比选内容得分、评委得分将于公开比选当日根据标书及面试结果现场得分。 (6)若有恶意扰乱公开比选秩序者,将自动失去本次合作有效期内所有门店的公开比选权,南安分公司将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四、公开比选细则 1、网点标的值(考核值)
(1)标的积分为厅内积分。新华营业厅最终考核积分目标:中标代理商填写的业务积分目标值。 (2)“营业员”定义:负责营业厅业务发展及受理人员,非厂商导购、专职收银人员、仓库管理员。 2、资源置换 (1)固定公开比选内容——置换门店
①、入驻代理商要求硬性置换门店的门店,性质为代理商自租且与我公司签订排他性协议的专营店。同时要求置换门店不得通过我司现有代理点升级,不得为我司原专营店关闭后同址重开。 ②、建店时限:要求在入驻后六个月内完成建店。另公开比选前6个月(按公开比选文件正式下发时间往前推算6个月,精确到天)内新增社区店或专营店(非置换门店、非外包厅)也可以作为置换店(需符合上述建店标准、区域及经营面积)。 ③、若该网点三年内由原入驻代理商重复中标,前一合同期置换门店可继续作为本期置换门店(需符合上述建店标准、区域及经营面积)。 ④、公开比选时对应商圈级别及位置,新增省级及以上核心商圈,地市级核心商圈,县乡级核心商圈、非核心商圈有效专营店分别收取5万、4 万3万和 1万保证金,未得标者及时退还。 ⑤、置换门店考核:置换门店月发展积分未达目标值,则每缺口1分将考核扣罚1元。 (2)可选公开比选内容——另增加置换网点 ①、新增省级及以上核心商圈,地市级核心商圈,县乡级核心商圈和非核心商圈有效专营店分别加5、4、3和1分(外包厅不得分,置换押金分别5、4、3、1万),跨县区置换不得分。置换门店加分不超过10分。 ②、建店时限:要求在入驻后六个月内完成建店。 ③、另每增加一家置换网点统一要求:省级及以上核心商圈、地市级核心商圈面积不低于30㎡,考核积分1200分/店;县乡级核心商圈和非核心商圈面积不低于30㎡,考核积分600分/店。社区店不低于20㎡,考核积分500分/店,置换门店月发展积分未达目标值,则每缺口1分将考核扣罚1元。 ④、商圈等级分类详见附件1:南安商圈级别清单。 (4)关于开店保证金的收取和退还 ①、置换门店、另增加置换网点两项的开店保证金,中标者若入驻后六个月内未开业,原则上保证金不退还。入驻后六个月内开业,退还全额押金。 ②、代理商入驻首月因涉及工号开通、人员招聘、业务磨合等诸多事宜,将入驻首月定义为过渡月。代理商若在入驻后半年内提前退出营业厅且置换门店尚未新建,则从过渡月次月起至代理商退出当月,每月扣罚开店保证金的20%,扣完为止。 (5)明确以上两种门店的经营时间 置换门店、另增加置换网点,需开满进驻厅店合作期,否则进驻厅店将予以清退。另以上三种门店可另外按专营店补贴体系中置换店相关办法给予房租支撑费,同时要求以上门店按专营店补贴协议时限至少合作3年,经营未满三年按专营店补贴协议收取违约金。 (6)违约条款 只要在协议期内,以上三种门店如未按协议约定履行资源置换要求,或未达到销量目标的,应按照协议约定执行扣罚:①、未能在建店时限(入驻起六个月内)完成置换目标,没收开店保证金;②、超过建店周期2个月,则取消进驻资格。 (7)特殊情况 ①、以上三种门店若因特殊情况需关闭,需书面报备南安分公司同意后,必须两个月内在本次招标规定的区域再开设一家专营店,原关闭专营店不收取违约金,但对新补开的专营店不再提供任何一次性补贴,且必须补满原有专营店三年的经营时间,否则需退出已入驻的外包厅或引商入驻门店。专营店提前关店按“违约金=一次性渠道支撑费总额*(协议期-经营时间)/协议期”的标准向代理商收取。 ②、以上三种门店具体位置代理商选定后都需先上报南安渠道部同意后方可建店。 3、考核办法 (1)业务发展考核 ①、房租支撑费 外包厅房租仍按100%收取,房租支撑费按新积分软补体系发放,即软性房租支撑费=积分目标*积分完成率*(1+∑加成系数)*积分基准单价(即1分兑现a元)。(1.积分完成率如低于保底值,不支付软性房租支撑费;2.门店的软性房租支撑费比例以省市公司相关文件规定为准;3.厅店同时为社区店的,积分统计规则为自身积分完成率低于30%,则下沉工程师的积分不计入社区店房租软补积分,社区店的自身积分完成率≥30%,房租软补积分=门店自身积分+工程师积分(不高于门店自身积分的50%);4.门店的软性房租支撑费不超过房租金额的100%)积分完成率保底值为30%。 软补单价以省市公司最新文件要求为准。设置门店星级及代理商等级加成系数,加成系数按省公司发布结果执行。外包厅可继承同一网点上一代理商团队的门店星级,直营厅统一按电信自有团队的门店星级。 ②、考核奖罚 扶持门店积分缺口部分不进行扣罚,超过目标积分部分执行奖励,奖励单价按照省市公司最新文件办法执行,奖励及支撑费合计封顶按门店的四类属性对应比例封顶。超量门店未完成目标积分,按每缺口1分扣1元进行扣罚,扣罚封顶为100%房租支撑费。 (2)业务发展统计口径 业务发展统计采用新积分规则,具体统计规则详见相关文件规定,若市公司统计规则有变则以市公司最新规定为准。 4、参与实体渠道销售竞赛 入驻商必须参与南安分公司根据当月重点业务组织的销售竞赛,具体指标以正式下文为主。 5、房租缴纳 溪美新华营业厅房屋租金按月收取,按办公室规定时间要求,于每月1号前按终评房租100%预收本月房租,其它网点每半年收取一次房屋租金。按办公室规定时间要求,于每半年首月1号前按终评房租100%预收本半年房租。 6、水电费标准: 水费:按季度向代理商收取,30元/季度/厅。 电费:新华厅一楼设独立电表。根据厅店实际使用情况,按驻店商面积/一楼全厅面积×电费收取。东田营业厅根据厅店实际使用情况,100%收取代理商在租赁期内的电费。 7、代理商经营评价分 详见附件2:代理商经营评价分模板。若省、市公司对入驻代理商经营评价办法有发文进行调整,届时以省、市公司最新规定为准。 8、代理商红黄牌及退出机制 满足如下任一情况,则电信方有权对入驻代理商进行强制清退: (1)销量红黄牌 ①、连续3个月厅内目标积分完成率低于80%,给予黄牌警告。 ②、连续3个月厅内目标积分完成率低于60%,给予红牌警告;连续得到2次黄牌的,升级为红牌警告。红牌警告限期3个月整改,整改期满无法将目标积分完成率提升至80%以上的,直接清退。 ③、对应置换门店连续3个月零销量或连续6个月未完成目标积分,将对代理商予以清退,同时置换店的保证金原则上不予退还。 (2)月度运营评价分红黄牌(新华营业厅适用) ①合作期间,连续2个月月度得分在80分及以下,给予黄牌警告并扣罚酬金500元,地市(区县)渠道部给予帮扶,督促整改。 ②合作期间,连续2个月月度得分在60分及以下,给予红牌警告并扣罚酬金1000元;连续得到2次黄牌的,升级为红牌警告。限期2个月整改,整改期满无法将月度得分提升至80分以上的,直接清退,重新组织招商。 (3)上述标准为最低管控标准,除以上业绩不达标情况,如出现不诚信经营、严重越级服务投诉或违反用户信息安全等严重问题,可一票否决,直接与该入驻代理商提前终止合作。满足如下任一情况,则电信方有权对入驻代理商进行强制清退:中标代理商出现严重损害中国电信企业形象的行为,导致发生群体投诉事件、恶意套取佣金事件、信息安全事件等被市级分公司严重处罚。 (4)其它清退机制 ①、因代理商主动申请退出或由于自身原因导致其被清退出上述两家营业厅中任何一家,将同步强制要求其退出另一家营业厅。 ②、入驻代理商无故连续拖欠或不缴超过3个月房租或水电物业费的,停止受理工号并纳入清退范围,同时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收。 ③、入驻代理商未按要求完成资源置换(门店置换)。 ④、如因电信公司经营政策调整,造成无法在本营业厅继续开展电信业务经营,双方协商后入驻代理商退出终止合作协议。 9、其他相关规定 (1)代理商所开设的置换专营店因店面合同到期、更换业主等客观原因需暂停营业或重新选址的,代理商需向南安分公司提起书面申请,从申请关闭准许日期起算,一次性须向南安分公司缴纳“店面重新开业保证金”2万元,且2个月期限内须重新正式投入运营。2个月内,相应门店如正式投入运营,则“店面重新开业保证金”给予全额退还;如超2个月仍未正式投入运营,第三个月起,南安分公司将每月从代理商的“店面重新开业保证金”中扣除5000元,扣完月份(即第六个月)代理商相应门店仍未正式投入运营,南安分公司将要求代理商直接退出营业厅经营;如遇特殊情况,代理商需书面申请报南安分公司研究决定。 (2)营业员考评:代理商入驻后一个月内需按要求配置营业员。若人员数量不符合标准,则从第二个月起,按1500元*缺口人数/月进行扣罚。扣罚交纳顺序:先扣业务酬金,后扣保证金,最后由代理商自行交纳。配置的营业员需经过局方营业受理、业务培训及相关测试合格后,方认定完成;若出现连续扣罚三个月的情况,则责令代理商退出经营,南安分公司回收房屋重新公开比选。 (3)房租、水电费欠费处理:根据《关于下发渠道类房屋出租合同管理规范的通知》(中电信泉州传真〔2018〕8194号)文件,若入驻代理商在房租、水电费出现欠费,则按以下流程处理:1、缴纳月当月先由办公室进行催收;2、逾期1个月未缴,由办公室将相关房租、水电费欠费信息告知渠道部要求协助催缴;3、超期两个月以上入驻代理商仍拒不缴纳的,渠道部暂停该入驻代理商的佣金结算,直至完成费用缴纳为止;4、逾期3个月未缴,渠道部停止该入驻代理商受理工号,并将其纳入清退范围;若停止工号三个工作日内仍未缴清欠费,则渠道部将在第四个工作日将情况反馈给办公室,由办公室出具正式催缴公函,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追收。 (4)属于触犯红黄牌或因客观因素,代理商直接退出所入驻的营业厅的,已缴租金不予退还。 (5)网点装修期间,入驻代理商可申请相关的减免优惠,具体以省市公司最新文件执行。 (6)如遇泉州市公司有新规定,则以泉州市公司最新规定为准。 七、公开比选流程 1、公开比选流程:公开比选报名——缴纳公开比选保证金——资格审查通过——携带相关材料参加面试。 2、公开比选报名 报名时间从2020年4月30日起,截止2020年5月7日上午12:00之前,报名通过189邮箱上报给渠道部王毅189*****771@189.cn(同时通过电话确认是否报名成功),报名要求编辑填写内容:“公开比选代理商、公开比选**营业厅、联系人、联系电话”,逾期视为放弃本次公开比选,有报名但未参与公开比选或明显恶意报名、围标的,今年内不得再参与其他厅店的公开比选。 3、保证金缴纳事宜 ①、网点保证金缴纳金额要求:
②、参与本次公开比选的代理商在报名后,需在2020年5月7日上午12:00前将公开比选保证金存入南安分公司帐户。存入后将相关汇款凭单打印,作为公开比选相关材料之一。若报名代理商在电信帐户该营业厅名下已有入驻保证金达到公开比选保证金缴纳金额要求,则无需再存入。中标后,将公开比选保证金将直接转为中标网点的“入驻保证金”,未中标者公开比选保证金将给予退还。 ③、开店保证金: 参与公开比选的代理商面试当天须携带[置换门店+另增加置换网点](若有)的开店保证金(现金)至南安分公司招标会现场,南安分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对金额进行核对,未携带现金或未足额携带现金的作废标处理。中标者须在中标当天12个小时内将[“置换门店+另增加置换网点]的开店保证金足额存入公司帐户,未如期缴纳视为弃权,南安分公司将另行组织公开比选。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导致流标的,退还代理商缴交的公开比选保证金及开店保证金。 ④、中标后,公示若无异议,代理商应在5日内,再缴纳对应的业务合作保证金及房租押金。若中标者在电信帐户该营业厅名下已有业务合作保证金达到缴纳金额要求,则无需再缴纳;若未达到缴纳金额要求,则须在5日内补齐。 ⑤、如中标代理商为市级及以上等级代理商,“公开比选保证金”“业务合作保证金”的收取则参照《关于市级及以上连锁商按商统一管理保证金的通知》(中电信泉州传真〔2016〕8958号 )进行收取。 ⑥、各项保证金汇款至公司账户,汇款说明备注“2020年**营业厅公开比选保证金/2020年**营业厅业务合作保证金”,由责任渠道经理将银行汇款凭证上交至南安分公司渠道部蔡真珠处审核,并交由南安分公司办公室/财务部确认存档。 汇款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行:建行南安支行 账户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南安分公司 ⑦、渠道部将根据公开比选结果及代理商业务合作保证金缴纳情况,签订合同。逾期未足额缴纳的视为公开比选弃权,由公司从另外公开比选参与者得分高低顺序选择。如交纳公开比选保证金后公开比选过程中代理商弃权或中标后因故拒绝签订合同,则扣除50%公开比选保证金并由公开比选得分第二顺位者中标,并不得参与下一次门店公开比选或邀标(特殊情况除外)。如有恶意扰乱公开比选秩序者,将失去一个合作有效期内所有门店的公开比选权,南安分公司将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4、资格审查 2020年5月7日下午15:00之前完成公开比选报名资格审查(包括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欠款是否缴清、公开比选保证金是否缴纳),并公示。 5、相关材料缴纳 获得资格公开比选者暂定于2020年5月12日上午9:00前(时间如有更改,将另行通知),准备以下材料,并根据渠道部通知时间参加面试: ①、公开比选承包书:1份,按照附件3格式填写公开比选承包书,填写的公开比选值低于网点标底值的,则标书作废; ②、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要求真实、清晰; ③、华为KA资质的相关证明。 ④、身份证复印件:为营业执照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要求真实、清晰; ⑤、公开比选保证金缴纳凭证; ⑥、开店保证金(现金); ⑦、公开比选网点运营规划书:打印件1份;word/PPT形式不限;若采用PPT形式的代理商可备份电子档,现场演示。 未按以上要求提供①-⑥材料的,则视为废标(⑤⑥若代理商无须缴纳的则不用提供);未提供⑦材料的,公开比选网点运营规划书的有效性及可行性评分得0分;以上①-⑥的材料以信封密封报送的方式(信封封面须标明代理商名称、所要公开比选的网点名称),报送渠道部王毅,联系电话189*****771,逾期视为弃权;若资格审查公示时有异议且未通过则取消其公开比选资格。 八、其他说明 1、自有产权局屋的公开比选方式采取公开比选者书面投标(暗标)、由外包工作小组组织开标、计分;工作小组工作职责已在《关于调整南安分公司自有产权及自租他营网点外包专项小组成员的通知》中电信南安〔2020〕32号》文件做了明确规定。 2、公开比选结果公示三天,若无异议,则公开比选结果生效。 3、公开比选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南安电信公司所有。 附件1:南安商圈级别清单 附件2:代理商经营评价分模板 附件3:公开比选承包书 附件4:溪美新华营业厅平面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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