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梨园初中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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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梨园初中设计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赣开招字[2020]41号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梨园初中设计二次招标已经批准建设,实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梨园初中设计二次招标。

2、招标单位: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育民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3、招标代理单位:江西日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项目建设地点:华鑫路东侧、梨园路南侧。

5、项目规模:项目占地面积24799.2平方米,拟建总建筑面积约22319平方米,总投资额约11686万元(暂估),设计费约130万元(暂估)。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8、工期要求:总设计工期70个日历天。

9、设计质量要求:各阶段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梨园初中设计二次招标,以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由中标设计单位负责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后续阶段的全过程设计服务等,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质及相关人员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且满足招标人的设计资质等级要求。

2、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符合要求且令招标人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

(2)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拟派本设计项目设计主持人(即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一级注册建筑师,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注册证书、劳动合同和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须加盖当地社保局业务章)或提供网上下载彩色打印的经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交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4)拟派本设计项目的专业负责人中,建筑专业负责人须提供一级或二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结构专业负责人须提供一级注册结构师证书;给排水专业负责人须提供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暖通专业负责人提供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电气专业负责人提供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以上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和二代身份证复印件,同时提供投标单位连续缴纳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须加盖当地社保局业务章)或提供网上下载彩色打印的经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5)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附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和投标单位连续缴纳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原件(社保证明须加盖当地社保局业务章)或提供网上下载彩色打印的经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证明材料。如果法定代表人担任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则提供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3、外省进赣单位按《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要求网上填报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所有设计人员信息,并且提供投标单位在“江西住建云系统”中“省外企业信息”和“省外人员登记”栏目的打印纸质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原已成功办理设计单位年度进赣备案且未到期的企业可沿用原备案通知。

4、根据最高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及“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赣建招(2017)1号文)第二十一条(五)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5、被列入赣州市政府投资工程限制投标承包商(黑名单)且尚处在限制投标期限内的投标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列入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建设局限制投标资格的企业(还在限制期内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中标的中标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时间及投标相关事宜

1、招标文件的获取: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的投标者,请于申请时间内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网址http://www.jxsggzy.cn)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申请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5月20日。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5月21日上午9:30。开标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赣州经开区工作站。地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大门西侧企业综合服务中心西楼(金兰路)。

五、资格审查方式及中标原则

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

2、本项目技术标副本采用暗标方式评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综合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排序人,若出现总得分相同者,通过抽签决定第一中标排序人。

六、其他说明

1、目前仍处于疫情防控期,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标评标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赣建招〔2020〕2号文)文件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入开标评标现场:一是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二是来自湖北等重疫区隔离期未满的;三是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疑似症状的;四是体(额)温超过37.3℃的。(2)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分别对参与开标人员健康情况开展排查,做好排查登记,不得漏排、瞒报。对未按规定履行排查责任,造成疫情传播或其他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3)参加开评标活动的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投标人代表、评标专家等有关人员应当携带居民身份证及《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投标人代表还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评标专家在开标现场填写),《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由交易中心保存备查。《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格式详见招标文件。(4)自开评标次日起14天内,开评标活动参加人员确诊为新冠肺炎、出现疑似症状被医学观察或被采取其他强制隔离措施的,应立即通知招标人、招投标监督机构。(5)现正处于疫情防控时期,若省、市相关部门有新规定,则按新规定执行。

2、本工程招标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发布、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招标人将投标报名、招标文件下载的截止时间延迟到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

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本招标项目解释权归招标人,以上内容应以正式招标文件载明的内容为准。

招标单位: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育民教育投资有限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赖志华(章)

联 系 人:袁小燕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日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章)

法定代表人:陈金秀(章)

联 系 人:陈金秀联系电话:0797-8155898

2020年4月2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初中 技术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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