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西县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转让交易公告
林西县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转让交易公告
赤峰市林西县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主体变更转让公告 项目编号:2020LXCQ003 林西县交通运输局依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健康稳定发展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6〕190号)、《赤峰市中心城区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赤政办发〔2018〕38号)等具体组织实施林西县巡游车进入政府交易平台以公开网络竞价方式交易转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林西县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孙志民 机构性质:行政机关 机构地址:林西县交通运输局办公楼
二、林西县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主体变更转让行为的批准及备案情况 上述巡游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经原经营主体提出车辆注销变更申请,经林西县交通运输局审核通过并进行备案。 三、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及成交后提供的材料: (一)基本条件 1、林西县户籍; 2、C1及以上驾驶证驾龄足三年并已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3、身体健康、法定退休年龄以内; 4、无吸毒史、无犯罪记录; 5、停车场地,企业经营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6、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二)意向受让方成交后,在办理经营权主体变更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户口本、身份证、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有效期内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个人信用报告; 4、停车场地证明材料; 5、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文本;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要求的其他材料。 办理经营权主体变更时遇到问题咨询林西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郗 强 联系电话:0476-5556015 注:(1)不具备以上资质、条件或不能提供有关材料的人员不得参加网络竞价,竞价成功后视为无效,扣罚竞价保证金并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2)标的成交后林西县交通运输局公示五个日历天。 四、转让标的特别说明 上述转让标的中列示的车辆以实物现状为准。 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截止日前亲自勘验标的车辆,了解掌握拟转让标的车辆现状和可能存在瑕疵,自行了解相关政策及规定,就车辆有关情况向转让方咨询、确认,凡参与受让都视同已经实地踏勘,确认了解拟转让标的车辆的相关情况,对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意向受让方如未实地查验、了解掌握转让标的车辆现状、瑕疵或未核实确认其真实情况而受让,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责任自负。转让公告及相关资料中提供的数据等均严格按照林西县交通运输局提供的文书确定,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由林西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就林西县交通运输局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无义务承担任何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意向受让方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公告内容和知悉标的车辆现状,并自愿接受标的车辆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价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三)在交清全部成交价款后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经营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四)意向受让方在受让前应充分考虑到标的成交后可能需要支付的相关税、费等,并应充分了解转让标的在成交后所产生的实物移交、相关政策规定及不可抗力因素等方面的风险。意向受让方一旦参加受让,就应为自己的受让行为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受让成功,意向受让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包括所谓“不可抗力”或“政策”等原因)退回转让标的或拒付成交价款,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如因相关政策发生调整,导致无法办理经营权主体变更等情形的,经林西县交通运输局确认后收回标的,由此已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无息退还交易价款。 五、公告、报名和保证金截止时间 意向受让方按《附件5: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规定方法,自行在网上登记报名并按时参加竞价活动。 公告时间:2020年4月30日8:30起至2020年5月15日17:30止。 报名时间:2020年4月30日8:30起至2020年5月15日17:30止。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0年5月15日17:30止。 六、交易方式 (一)该项目以网络竞价并采取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 公告期满后,标的如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不竞价,直接将该意向受让方确定为受让方,以底价成交;标的如有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选择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时间:2020年5月18日上午
延时竞价周期:240秒。 请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按照网络竞价时间自行竞价(使用方法见《附件5: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竞买人操作手册》)。 (二)标的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转让方与受让方在林西县林西县交通运输局驻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签订《转让合同》(见附4)。 七、竞买保证金的交纳及处置 (一)意向受让方须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为准)向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以下任意开户行以转账的方式汇入竞买保证金(详情咨询业务办理开户行) 1、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赤峰市长青支行金帝分理处 开户行行号:103194023117 户名: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2、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玉龙支行 开户行行号:105194000300 户名: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3、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市府佑支行 开户行行号:403194000401 户名: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4、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王府支行 开户行行号:102194000076 户名: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5、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市新城支行 开户行行号:104194003070 账户名称:赤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系统自动生成 (二)法人、自然人交纳竞买保证金必须通过本单位、本人账户采取本地转账、异地电汇或网上银行的形式划转至上述指定任意开户行。不得以现金形式交纳,不得由他方代为交纳竞买保证金。 (三)标的成交后,受让人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转为过户保证金。待主体变更、车辆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转让方、受让方携带经营权过户手续到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退还成交价款、保证金手续(保证金、成交价款5个工作日内退还)。 (四)未成交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在按规定程序和要求确定受让人后5个工作日内统一办理退还手续(不计息)。 (五)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1、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在资产转让有效期内,撤回其意向受让的; 3、未按中标(成交)要求交纳转让价款的; 4、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而意向受让方拒绝交纳成交价款、拒绝签订合同的; 5、未按成交(中标)要求签订合同或放弃签订合同的; 6、未按转让公告规定的其它行为。 八、成交价款的支付 受让方于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款项到账后,次日到财务股换取交款凭证。 户名: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4602201220000000050150 开户行:林西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新城区信用社 开户行行号:402194480135 九、意向受让方申请登记需上传的资料 (一)企业法人申请登记时应上传: 1、营业执照副本; 2、林西县户籍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1)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4、承诺函原件(见附件3)。 5、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复印件。 (二)自然人申请登记时应上传: 1、林西县户籍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2)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承诺函原件(见附件3)。 4、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复印件。 十、咨询及资格确认 成交后,受让人持申请登记时上传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人为企业法人的加盖公章)到林西县交通运输局进行资格确认。 地址:林西县政务服务局交通窗口 联系人:郗强电话:0476-5556015 发布单位:林西县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0年4月29日 十一、林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林西县党政综合楼723室 联 系 人:梁喜珍电 话:0476-5352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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