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与渔业局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海洋与渔业局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东营市河口区海洋与渔业局海域动态监视监测
管理系统项目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东营市河口区海洋与渔业局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项目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1年12月20日至2011年12月26日16:00时(正常上班时间)。
开标时间:2012年1月16日9:00时
招标人名称:东营市河口区海洋与渔业局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河口区黄河路164号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地址:河口区河庆路175号
一、项目编号:东河国资政采[2011]191号
二、招标内容:本次建设的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能满足对目标海域的高空动态瞭望全景环境监测、视觉扫描感知威胁入侵自动探测报警、可疑目标锁定自动晕镜跟踪、监控目标地理位置定位、生态环境污染源及生态变化实时监测、自然灾害紧急搜救、重要区域闲杂人员情场、过往目标(海域船只、海岸车辆和人员等)统计等需求,继承预警报警、紧急搜救、应急指挥等多功能于一体,实现对目标海域的动态监视监控功能。本次采购内容为本国产品,本次采购为东营市河口区海洋与渔业局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资金已基本到位。
投资概算:本项目投资概算为人民币9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及其他要求
投标单位必须是依法成立的独立企业法人,市场信誉良好,资信财务状况良好,具体要求如下:
(一)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状况良好。
(二)投标人必须具有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叁级(含)以上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肆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三)投标人须具有所投主要设备的生产或经营能力;
(四)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将空调机等9类产品确定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本项目属于强制采购清单范围内的,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选择所报产品设备的品牌;
(五)投标人必须具有相应的售后服务能力,包括拥有相应的设备和人员;
(六)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四、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要求
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制度,符合投标人资格及其它要求的企业以自然人的身份交纳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工本费后,可购买招标文件。开标时需提供企业有关原始证件进行审查并提供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企业公章)一套,证件包括:【营业执照副本、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和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证书、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由河口区人民检察院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地点:河口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联系电话:****-*******/*******/*******)、招标文件工本费收据原件、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缴纳年度保证金的提供保证金收据复印件】。
发售地点:东营市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河口区河庆路175号开元大厦二楼)。
政府采购文件工本费:每份人民币贰佰元整(¥20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投标保证金:企业资格预审合格后,拟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元),不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无投标资格。开户行:山东东营河口农村合作银行开发区支行,账号:****************000568,账户名称:东营市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五、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东营市河口区有形建筑市场(河口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七楼)。
联 系 人:石女士 黄先生
联系电话:(0546)******* 133*****880
传真电话:(0546)*******
监督单位:东营市河口区监察局、审计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东营市河口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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