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4月30日盐城市盐都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20年04月30日盐城市盐都生态环境局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单位 | 建设项目 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LED生产线技改项目 | 盐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智能终端产业园盐渎路南、振兴大道东 | 盐城东山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 江苏科易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盐城东山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对LED生产线进行技改,自制模具、载带,并增加喷墨、混料等工艺,同时放弃玻璃面板项目生产(交由盐城牧东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该项目取得盐城盐都区经信委备案(项目代码:2018-320903-39-03-662476)。同时东山公司拟自行配套新增4台3t/h天然气蒸汽锅炉以满足生产需求,并新增一台常压热水锅炉,该项目取得盐城盐都区发改委备案(项目代码:2019-320903-44-03-559836)。 | 1、2019年7月25日-2019年7月31日在盐城东山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大门口进行现场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周边公众反馈意见。 2、报告表在盐城鹤鸣亭网站上进行了项目全本公示。 | 一、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设计、建设项目给排水系统。本项目产生锅炉排水及初期雨水,废水收集后经优化调整后的28#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经污水管网接入盐城高新水务有限公司深度处理。本项目不得另设污水外排口。 二、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废气的产生和排放,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三、建设单位应合理布置噪声设备的位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准排放、不扰民。 四、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 |
2 | 加工生产涂装设备,喷漆房设备的项目 | 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荣泰路219号 | 盐城东昇机电有限公司 | 北京水木丰岳环境咨询环境有限公司 | 盐城东昇机电有限公司)拟投资900万元,在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荣泰路219号,租赁盐城普杰工业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房,从事涂装设备生产项目。企业租赁面积3505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年产20套涂装设备。本项目已经盐城盐都区发改委备案,项目代码为 2019-320903-35-03-552215。 | 1、2019年10月11日至2019年10月22日在厂区门口进行现场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周边公众反馈意见。 2、报告表在盐城鹤鸣亭网站上进行了项目全本公示。 | 一、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项目给排水系统。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农田或绿化,不外排,远期待具备接管条件后接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本项目在具备接管条件前不得设置污水外排口。 二、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废气的产生和排放,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三、建设单位应合理布置噪声设备的位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准排放、不扰民。 四、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 |
3 | 新上年产20套涂装设备项目 | 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荣泰路219号 | 江苏骏翔泰机电有限公司 | 北京水木丰岳环境咨询环境有限公司 | 江苏骏翔泰机电有限公司拟投资100万元,在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荣泰路219号,租赁盐城普杰工业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房,从事涂装设备生产项目。企业租赁面积863平方米,项目建成后,年产20套涂装设备。本项目已经盐城盐都区发改委备案,项目代码为 2019-320903-35-03-552219。 | 1、2019年10月11日至2019年10月22日在厂区门口进行现场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周边公众反馈意见。 2、报告表在盐城鹤鸣亭网站上进行了项目全本公示。 | 一、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一水多用、分质处理”原则设计、建设项目给排水系统。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农田或绿化,不外排,远期待具备接管条件后接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本项目在具备接管条件前不得设置污水外排口。 二、加强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无组织排放。工程设计中,应进一步优化废气处理方案,严格控制废气的产生和排放,确保各类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三、建设单位应合理布置噪声设备的位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降噪、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准排放、不扰民。 四、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危险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厂内危险废物暂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04月30日一2020年05月09日。
联系电话:****-********;Email:********0@qq.com
联系人:盐都行政服务中心二楼环保窗口(服务大厦)。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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