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花园配套工程-附属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花园配套工程-附属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花园配套工程-附属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YZB2020-2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花园配套工程-附属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已由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关于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花园住宅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长汽车经发字【2016】3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西湖花园配套工程-附属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
2.2建设地点:富民大街以北,西四环路以西。
2.3建设规模:建筑面积约为117979.18平方米,本工程包括门卫、小区围墙及大门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热力二次网工程及路灯工程等其它工程。
2.4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01标段,施工标段,招标内容:门卫、围墙、大门及园区内工程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02标段,监理标段,招标内容:门卫、围墙、大门及园区内工程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5招标范围:
01标段:门卫、围墙、大门及园区内工程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
02标段:门卫、围墙、大门及园区内工程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全部内容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6 工期
01标段,计划工期:2020年6月10日至2020年10月31日。
02标段,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质量保修期结束止。
2.7质量要求:
01标段: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02标段: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合格标准。
2.8招标控制价(施工标段):1388.2872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01标段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纸质版原件或提供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登陆“吉林省建筑市场建管公共服务平台”进入“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子系统-证书查询,并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
02标段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3.2业绩要求
01标段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内完成过一项类似建筑工程业绩。(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02标段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3 01标段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应无在建工程。(提供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纸质证书原件或提供可查询的电子证书,登陆“吉林省建设工程安管人员管理系统”-证书查询,并扫描电子证书二维码)。本项目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团队所有人员,均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缴纳养老保险(近六个月)。
02标段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应无在建工程,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缴纳养老保险(近六个月)。
3.4 近三年(2016、2017、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财务状况良好。(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6年-2018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8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8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吉建管〔2016〕3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等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9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文件获取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及授权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3.10(1)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5月9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399号7栋12楼招投标部)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适用于01标段)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5)企业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01标段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02标段总监理工程师注册监理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外省企业须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并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01标段每套售价1000元,02标段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5月27日09时00分,地点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4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址:长春市东风大街7766号
联 系 人:张宇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建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9399号7栋12层
联 系 人:李研、布磊
联系电话:****-********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吉林省建设过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
电子邮箱:jstzbc123@126.com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
电子邮箱:********39@qq.com
2020年4月3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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