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终端产业园二期13号楼1号楼食堂设备购置(一期)招标公告

智能终端产业园二期13号楼1号楼食堂设备购置(一期)招标公告


智能终端产业园二期13号楼1号楼食堂设备购置采购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单位的委托,拟对智能终端产业园二期13号楼1号楼食堂设备购置采购项目(一期)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XNTZZC*******

二、采购项目名称:智能终端产业园二期13号楼1号楼食堂设备购置采购项目(一期)

三、资金来源:自筹

四、项目简介:

智能终端产业园二期13号楼1号楼食堂设备购置采购项目(一期) (详见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年5月1日至2020年5月11日17时00分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购买本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如在规定时间内未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2.发售地点: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欢乐汇B塔1201购买(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 15:00-17:00,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售价(报名费):人民币5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注:(1)标书售卖以项目为单位进行售卖,投标人交纳报名费后,有权参加本项目的任意一个包号的投标,但必须按照相关流程进行登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自行填写报名登记表,须确保项目信息及投标人信息准确无误(尤其是所投项目的标段号、包号),若因填写错误给投标人的投标资格造成影响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3)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购买招标文件时登记的公司名称与投标时公司名称必须一致,一旦登记后,公司名称将不再变更。

4.投标人报名方式及资料:(不接受除以下报名方式外的其他任何方式)

4.1现场报名:(报名时间以现场接收报名材料为准,逾期不予报名)

4.2获取招标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5月20日09:30(北京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5月20日0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本次竞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地点: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江阳区学院西路297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十、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泸州市江阳区鑫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阳区荆山路5号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鸿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牛区蜀西路46号盛大国际1栋1单元501

项目负责人:王先生

电话:***-********152*****070

2020年4月30 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设备购置 食堂 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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