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空调协议供货品牌及协议供货商资格招标公告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政府采购中心政府采购空调协议供货品牌及协议供货商资格招标公告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就2007年空调机协议供货品牌及协议供货商资格的政府采购项目接受合格投标人报名。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管招采(2007)003
2、项目名称: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政府采购空调机协议供货品牌及协议供货商资格
3、招标内容:即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郑州市区直机关采购空调机的协议供货品牌及协议供货商资格,本次招标通过竞选确定设备的品牌,由生产厂商推荐符合本标书条件的代理商。协议供货期间,采购人按法定的程序到本次公开招标确定的协议供货商处采购。
4、对投标人的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投标人必须是获得国家许可生产设备的生产厂商或其全权委托的经销商(经销商在郑州市必须有经销该产品的商场;注册资金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
(3) 投标的生产厂商要求在郑州市有常设或授权机构,该机构能直接定价,并能唯一控制郑州地区产品销售价格服务体系。
(4)如果投标人不是生产厂商,得到授权可以作为一家或多家品牌的代理商参加与投标。
(5)如果生产厂商不来参加投标,则每个品牌只允许生产厂商授权给一个代理商作为投标人。
(6)本次招标确定结果并发布空调设备协议供货资格供货商中标公告后,自招标公告发出时间起算,2个月内不受理新增空调设备协议供货资格。2个月后如有新增品牌或新增供应商则有生产厂家或其代理提出申请,代理商申请的以生产厂家盖章为准。提出申请后,我中心将按有关程序报批。
(7)投标单位必须提供生产厂家授权投标确认书(若投标人为代理商);投 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8)投标商所投的型号必须保证在郑州市场流通。
(9)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之前每个品牌须交纳投标保证金10000元(在保证金单据上必须注明项目编号)。
5、文件售价每本200元人民币,文件售后不退。
6、标书购买时间:即日起~2007年9月11日(节假日除外)每天9:00~11:30,14:30~17:00。
7、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07年9月12日上午9:00时。
地点: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东大街41号管城区教育中心院内2楼201号)
邮编:450000 联系人:胡女士 马先生
联系电话及传真:****-********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采购中心
二○○七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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