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代理]长春市朝阳区伊通河乐山段水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1

[社会代理]长春市朝阳区伊通河乐山段水毁修复工程招标公告1


项目编号:LNWXCCGS-2020-04XL835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朝阳区伊通河乐山段水毁修复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招标人为长春市朝阳区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朝阳区伊通河乐山段水毁修复工程;

2.2 建设地点:伊通河乐山镇;

2.3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

2.4 工程内容:伊通河乐山段堤防进行加厚处理,右岸K0+000~K0+690加固堤防长度690米,右岸K5+554~K5+789段,进行坡面恢复及护砌,对左岸K0+000~K1+400、K2+290~K5+028段,右岸K0+000~K1+500、K2+283~K10+077、K0+000~K0-608段堤防路重新铺筑20cm山皮石路面,对右岸桩号K0+000~K0-146的塌岸进行护砌,总长146m,黑鱼沟回水堤K0+380处涵管拆除重新修建涵洞;

2.5 招标范围:完成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及设计图纸内容的全部施工;

2.6 资金来源:政府财政性资金投资;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 招标控制价:265.1476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满足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造价人员除外)须是本单位人员,且具备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期三个月(附近三个月2020年1月至2020年3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社会保险证明,须体现以下内容:缴纳保险单位名称、人员姓名、社会保障号或身份证号、险种、缴费期限等。同时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的官方网址、查询用户名、查询密码(如有),以保证招标人能够准确及时的查询相关信息。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6-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①2016年1月1日前成立的企业,须提供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16年1月1日-2018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③2018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银行资信证明。】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埠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3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参与投标

3.9 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参与投标

3.10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的规定,投标人应自行针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向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交查询结果(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包括单位或者个人),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11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2 如发现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将移交监察机关和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严格处理。

3.13本项目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企业出具的员工在职证明书(附近三个月2020年1月至2020年3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提供官网查询网址、登录查询所需的用户名和密码,以便进行核查。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30日至2020年5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在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与同志街交汇新世纪鸿源一号公寓B入口1237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被授权人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5)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企业出具的无在建证明书;(6)被授权人连续至少三个月(2020年1月至2020年3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7)近三年审计报告(2016年-2018年)。

4.2 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5月2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春市西安大路与同志街交汇新世纪鸿源1号公寓B入口1237室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朝阳区中小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处

地 址:长春市前进大街1855号

联系人:马女士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文星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西安大路与同志街交汇新世纪鸿源一号公寓B入口1237室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监督部门:长春市朝阳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电话:****-********

县区信息公开 政府采购 *******-83ed-4c2e-8192-eae3bdcfac0d">招标文件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修复 乐山 通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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