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职工班车租赁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职工班车租赁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职工班车租赁项目
二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CFDFW********99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职工班车租赁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招标,招标人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名称: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职工班车租赁项目。
2.2招标内容: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市职工班车租赁11 台空调客车(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服务内容及要求)。
2.3招标范围:长春市职工通勤服务。
2.4服务周期:一年。
2.5服务地点:长春市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相应经营范围(含省际、市际、县际包车客运)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机动车辆登记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服务能力。
3.2投标人必须保证自有车辆不低于30台,提供相应车辆的所属证明。
3.3承运车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营运车辆行驶安全标准,车辆的各项技术状况良好,各种证照及规费缴纳讫证齐全。投标人须提供的驾驶员应具有三年以上的A1车型驾驶经验。投标方需提供驾驶员身份证、机动车驾驶证、从业人员资格证(上岗证)复印件,并督促驾驶员做好安全行车和治安防范工作。
3.4近三年(2017年、2018年 、2019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5近三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6近三年(2017年、2018年 、2019年)在招标和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的记录,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将行使投标人职责,投标单位拟派出的被授权人需提供所在单位自购买招标文件月份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并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
3.10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的投标单位,近三年内不得参与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所有招标项目的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4月30日至2020年 5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 时至11 时 30分,下午13 时至 16时(北京时间,下同),到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社保证明要求自购买招标文件月份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5)自有车辆不低于30台,提供相应车辆的所属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官网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4.2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递交地点为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15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5.4 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招 标 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8999号
联 系 人: 王先生
代理机构: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
本项目执行机构: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区学海街781号长春吉大科技园高科技产业孵化大厦15楼
项目联系人:蔺瑛琦、兰亚珍、韩改红、李新民
邮箱:********32@qq.com">********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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