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卫生管理项目重新招标公告
环境卫生管理项目重新招标公告
高新区环境卫生管理项目重新招标公告
河南申鑫采购招标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新乡高新区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高新区环境卫生管理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欢迎在中国境内注册、符合本次招标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报名。
1、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1.1项目名称:高新区环境卫生管理项目
1.2招标编号:XKSZSX 2011-01
1.3工程地点:新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1.4质量要求:按照新政办(2007)227号文、新城管(2007)81号文执行。
1.5管理期限:管理期3年
1.6招标范围及内容:高新区道路保洁、公厕管理、垃圾中转站运输及管理、赵定排渠道和南环路巡察等工程,保洁面积约260万㎡。
2、投标人应具备的条件及资格: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
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
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6 注册资金1000万元及以上;
2.7具有2008年以来道路保洁;公厕垃圾站管理;河道巡查项目业绩。(提供合同)
2.8要求投标人须在地市级城市保洁三年及以上;营业执照范围具有道路保洁内容的公司,外地企业需有进市备案证明;
2.9外地和外区企业中标后必须在新乡高新区设立分公司,提供承诺书。
3.0具有协调外部环境的能力。
2.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可于 2011年 12月 20日至 12月 26 日(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到新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满足第5项要求的投标人可以领取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1000元/套(售后不退)。
5、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明文件原件,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套: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道路保洁、公厕垃圾站管理、河道巡查项目业绩合同;外地企业进市备案证明;外地和外区企业中标后在新乡高新区设立分公司的承诺书。
6、逾期或未按上述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不予受理。
招标人:新乡高新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崔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申鑫采购招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郝女士 电 话:****-*******
监督单位:新乡高新区财政局 电 话:****-*******
新乡高新区监察室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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