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局2011年第一批报废物资处理招标公告
供电局2011年第一批报废物资处理招标公告
揭阳供电局2011年第一批报废物资处理招标公告
揭阳供电局拟对2011年第一批报废物资处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采用现场报名方式。凡报名须以法人为单位,由回收商严格按本说明所列标的物名称填写报名表格,并提供符合本公告说明要求的相关资质材料,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到揭阳供电局指定报名处进行现场报名。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揭阳供电局2011年第一批报废物资处理招标
二、标的物信息
类别 招标
2011年揭阳供电局(市局、普宁局、揭西局)报废物资公开招标(第一批,清单详见附件)有效期至2012年3月31日
三、报名要求
(一)同时符合下列所有要求的回收商可以参加报名:
1、回收商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的相关业务;
3、回收商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地税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回收商必须已在与登记注册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同级的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机构备案,并取得有效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或出具业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的相关凭证或证明,但必须在开标前出示登记证明原件,否则开标时视作废标处理;
5、回收商必须已在县级及以上公安机关备案,并取得有效的《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书》(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企业特种行业许可已取消,以该备案书为准)或出具业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的相关凭证或证明,但必须在开标前出示登记证明原件,否则视作废标处理;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接受一家公司参加投标;
7、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8、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的计算方法见附件)。
(二)凡属以下情况之一的,均不受理其报名:
1、不能同时满足本公告第三点报名要求第(一)项下所列基本要求的;
2、超出公告报名时间提交报名表格及材料的;
3、通过公告规定以外的方式,如邮寄、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供报名材料的;
4、没按要求填写报名表格的;
5、超出国家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该企业法人经营范围的;
6、不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招标投标管理的法律法规、广东电网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或本公告其它相关规定。
(三)凡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均属于无效报名:
1、提供虚假失实或者含有欺诈内容的报名材料、证明材料的;
2、冒充他人名义进行报名的;
3、经复核不符合本公告报名要求的;
四、报名参加招标的流程
1、回收商可登录网站查阅本项目招标信息;
2、回收商按要求完整、如实填写报名表格,并在规定时间内,带齐报名所需材料到指定报名处现场报名;
3、回收商按照现场报名指引,有序进行报名;
4、报名处工作专员审查核对报名材料,接受符合条件的报名材料,经确认报名有效后,回收商代表应即时离开报名现场。
五、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11年 12月 27 日,上午9:30至11点30,14:00至17点30。
2、报名地点
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东二路西侧揭阳供电局电力调度大楼11楼会议室 。
联系人: 刘工 153*****286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资料审核、收取报名表、授权文件等)。
回收商可登录招标公告刊登的网站自行下载报名表格;回收商应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并加盖法人公章,在规定时间内到报名处现场递交。
4、回收商应对提交的报名资料及报名表的记录信息负责,如果报名表记录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造成报名无效或其他连带问题的,后果由回收商承担。
5、其他注意事项:
5.1报名参加同一标的的投标回收商,不得为关联方;
5.2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六、报名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回收商代表的授权文件二份、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二份(原件,法人代表签名加盖公章,提供电子版);
2、提供“报名要求”中第(一)点要求的所有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七、本项目的报名表格下载和报名均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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