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医学院拟单一来源采购精神医学微信公众号、网站代运营项目的公示
齐齐哈尔医学院拟单一来源采购精神医学微信公众号、网站代运营项目的公示
一、采购人:齐齐哈尔医学院
二、项目名称:精神医学微信公众号、网站代运营项目
三、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四、采购预算:60000.00元
五、采购内容及拟单一来源供应商及地址
序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预算(元) | 供应商全称 | 地址 |
1 | 精神医学微信公众号、网站代运营项目 | 1 | 60000.00 | 北京轩银瑞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高科技园区西井路3号3号楼4167房间 |
六、单一源来申请理由:精神医学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新媒体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建设所涉及的工作内容复杂且专业性极强,需要对我院精神医学专业的现状及发展特别熟悉,正常应由精神卫生学院自己运营,但鉴于我院专业媒体运营相关能力不足,故选择在网站建设上有丰富经验,且有精神医学专业专家作指导的北京轩银瑞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责运营。
七、专家论证意见:根据齐齐哈尔医学院网站建设相关工作的要求,以及精神医学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新媒体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建设的专业性和特殊性要求,经与省内其它医学类院校联系,最好以单一来源的采购形式完成此项目采购工作,由于北京轩银瑞华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参与报名,其经营资质符合要求,考虑到精神医学专业网站建设的特殊性,故建议选择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服务。
八、论证专家
序 号 | 姓 名 | 单 位 | 职 称 |
1 | 刘增民 | 齐齐哈尔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 主任医师 |
2 | 张双立 | 齐齐哈尔市精神卫生中心 | 副主任医师 |
3 | 崔红升 | 齐齐哈尔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 | 主任医师 |
九、公示期限:2020年5月6日至2020年5月12日
十、采购单位:齐齐哈尔医学院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卜奎北大街333号
十一、异议受理:
如有其它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异议书原件(含电子版)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送达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异议视为无效异议。(“异议文件标准格式”参照“质疑文件标准格式”,请到附件文件中下载《质疑书范本(模版)》)。
异议受理:
采购单位:齐齐哈尔医学院
联系人:王烨兴
电话:****-*******
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卜奎北大街333号
齐齐哈尔医学院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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