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清原县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抚顺市清原县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代码:********010017 建筑工程|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抚顺市清原县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工作,已按规定程序办理了招标备案,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抚顺市清原县2019年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2.招标单位:清原满族自治县市政管理处

3.建设地点:清原县清原镇西三环小区

4.质量要求:合格

5.资金来源:中央资金及政府自筹

6.工程规模:给水管线401延米、污水干管821延米、供热管线2106延米、照明电缆900延米、电力电缆3832延米、沥青路面8600平方米、花岗岩火烧板3720平方米、整理绿化面积850平方米、门卫工程12.3平方米。

7.招标范围:西三环小区给水改造、排水改造、供热改造、电气改造、环境改造及新建门卫工程。包括重设给水管道及检查井;重设污水管道及检查井,局部翻新污水系统,进行管道、检查井及化粪池清淤处理;重设部分老旧供热管线及阀门井;照明及配电系统、接地保护系统改造;新建围墙、沥青道路、休闲步道及广场、景观棚廊、绿化种植;新建门卫等工程内容。

8.计划工期:2020年5月27日至2020年9月30日(实际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9.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0元)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注册在本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要求: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30日至5月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在辽宁工程招投标信息网(www.lnzxzb.cn)进行资格确认。

2. 招标文件的领取:满足上述条件的投标人网上资格确认后,可登陆辽宁工程咨询招投标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媒体上发布。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2020年5月22日9:30在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区(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抚顺市政府东侧行政办公大厅)。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原满族自治县市政管理处

地 址:辽宁省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

联系人:马福洋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华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68号1#楼428室 邮 编:110006

开户行:辽宁省沈阳市农行方型广场支行

账 号:****************4

联系人:周晓亮 祖樯

电 话:***-******** ***-********

传 真:***-********

辽宁华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4月30日

标签: 基础设施 老旧小区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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