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喀什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2020年喀什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一、 招标项目编号:YXGJ(GK)2020-14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预算金额(元)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2020年喀什社会工作服务项目 | ******* | 1、小母羊生计发展项目2、喀什社会工作发展项目3、“幸福满园”企业社工服务项目4、“守护天使”儿童保护共建项目5、双工联动助力基层社区治理服务项目6、残疾人就业帮扶项目7、“深爱Ta人”社会工作民生发展项目(服务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裁判文书网查询在合同纠纷裁决中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标,国家企业公示信息系统(提供相关查询记录和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2、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及地税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3、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4、投标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被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缴纳的上一季度社保证明原件(个人明细表)原件;
5、依法缴纳税收(近三个月)证明(没有核定企业所得税或全年项目经费未达到交费标准需提供零申报证明);
6、投标人必须是在民政部门正式登记成立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7、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获取)时间:2020-04-30至2020-05-11 19:00:00(北京时间)
上午:10:30-13:00 (北京时间)
下午:16:00-19:00(北京时间)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喀什市明宇广场六楼519室
3.标书售价(元):0元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裁判文书网查询在合同纠纷裁决中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标,国家企业公示信息系统(提供相关查询记录和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
2、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国税及地税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3、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4、投标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被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缴纳的上一季度社保证明原件(个人明细表)原件;
5、依法缴纳税收(近三个月)证明(没有核定企业所得税或全年项目经费未达到交费标准需提供零申报证明);
6、投标人必须是在民政部门正式登记成立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7、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上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六、 投标截止时间:2020-05-20 10:30:00(北京时间)
七、 投标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八、 开标时间:2020-05-20 10:30:00(北京时间)
九、 开标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十、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3)、《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注:投标商所投产品应优先选择《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四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8〕73号)、《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二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8〕70号)目录内的产品(须提供节能、环保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一、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永信国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雪颖
联系电话:155*****855
地址:喀什市明宇广场六楼519室
2、采购人名称:深圳市对口支援新疆工作前方指挥部
联系人:许鹏钦
联系电话:136*****658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喀什市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孙涛
监督投诉电话:****-*******
附件信息:
********530/20204/3d221f9b-33c2-4b92-a8f9-a********359">2020年喀什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采购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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