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县清华诗春小学教学楼工程招标公告

婺源县清华诗春小学教学楼工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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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名称
婺源县清华中心小学
招标工程项目
婺源县清华诗春小学教学楼工程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婺源县发改委
批文名称及编号
婺发改字[2011]191号
项目总投资
22万元
本项目投资
21万元
资格审查方式
资金已落实
22万元
招标工程概况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婺源县清华镇诗春小学校园内
工程基本情况
及招标范围
建筑面积
166.75m2
层数
一层
结构
砖混
招标范围:土建、水电工程
标段划分
一标段
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投标(报名)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企业资质类别
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
资质等级
叁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类别
建筑工程
资格等级
贰级及以上
安全生产许可证
在有效期内
标段选择要求
资格审查时
投标人应提
供的业绩材料
投标(报名)时需提供的证件(查验原件、收下单位盖章的复印件)
单位介绍信
介绍信中的联系人应为委托代理人,并留下联系电话
投标
(报名)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由本工程投标单位经营人员担任)。报名人证书或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由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担任,并提供拟派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技术负责人
拟派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五大员
拟派五大员上岗证证书
其他要求
1.委托代理人和注册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必须提供本工程开标当月前6个月以上并经劳动部门鉴证且尚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和本企业职工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年度正常缴费)的证明材料。
2.报名参加投标的施工企业,未经招标人许可和招投标监督部门备案,擅自不参加资格后审会及开标会,记不良行为一次,并在网上公示,六个月内不得参加我县的招投标活动。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查验原件、收下单位盖章的复印件)
资格证件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证书、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注册建造师
拟派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注册证书、本人身份证
五大员
拟派五大员上岗证证书
技术负责人
拟派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其他说明
本工程采用公开操作方式,采用2010年新评标办法及示范格式文本。
报名时间和地点(联系人及电话)
公告发布时间
2011年12月19日
报名期限
7个有效工作日
报名时间
2011年12月19日至2011年12月27日(不含工休日、节假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7时00分
联系人
王女士
联系电话
报名地点
婺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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