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锑废水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含锑废水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榕建招(2011)56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黔东南州含锑废水综合治理工程已由榕江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榕江县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补助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概况及内容
2.1工程名称:黔东南州含锑废水综合治理工程
2.2工程内容:施工图所包含部分
2.3工程投资额:约900万元
2.4资金来源:财政补助资金
2.5工程建设地点:榕江县兴华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此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本单位交易员于 2011 年12月20日至 2011 年12月29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5时至 17 时,在 黔东南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原永华厂办公楼四楼)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交易员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和注册建造师证报名,省外企业还须提供入黔备案表原件;报名时提交上述资料的原件及两份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申请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1 年12月20日至 2011 年12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在黔东南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原永华厂办公楼四楼)持授权书、报名手续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黔东南州建设工程交心中心的信息服务费100元,售后不退。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2 年1月9日上午8时00分,地点为黔东南州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原永华厂办公楼四楼)。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榕江县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黔东南州建设工程监理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榕江县古州中路3-1 地 址: 凯里市北京东路46号
邮 编: 邮 编: 556000
联 系 人: 张荣平 联 系 人 : 黄 良
电 话: 139*****772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
电子邮件: 电 子 邮 件: gzklzbb@163.com
2011 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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