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遗留废渣综合治理及地块风险防控工程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历史遗留废渣综合治理及地块风险防控工程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编号JKMSL********39招标项目名称石林县历史遗留废渣综合治理及地块风险防控工程施工总承包(EPC)
建设单位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林县历史遗留废渣综合治理及地块风险防控工程施工总承包(EPC)已由石林县人民政府、石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关于对石林县历史遗留废渣综合治理及地块风险防控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石发改投〔2019〕6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招标人为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招标文件所示全部内容
2.2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所示全部范围
2.3 总投资:1360万元
招标规模:1360万元
2.4 资金来源:国有投资
资金落实情况:已经落实
2.5 项目实施地点:石林明云焦化厂场,石林东源煤矿五号井堆场
2.6 项目实施时间:确保2020年11月30日以前全面竣工交通过验收。并全权负责至少三年的植被管养工作。
2.7 标段1接受联合体投标
2.8 其他:2.8.1招标条件
(1)本招标项目石林县历史遗留废渣综合治理及地块风险防控工程施工总承包(EPC)已由石林县人民政府、石林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会议决定事项*******》《关于对石林县历史遗留废渣综合治理及地块风险防控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石发改投〔2019〕64号)批准建设。
(2)项目业主为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国有资金,招标人为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8.2项目概况
(1)概况:对明云焦化厂场地采取原位封场绿化的风险防控措施,并在场地表面进行植被绿化;对原石林东源煤矿五号井堆场进行原地建设废渣处置场,并进行植被绿化。
(2)勘察:勘察任务包括初步勘察、详细勘察、施工勘察、地下管线探测等满足施工及设计要求的所有勘察内容,并出具工程勘察报告(应根据该项目工程提出详细的岩土工程资料和设计、施工所需的岩土参数;对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基坑支护和不良地质作用和防治等提出建议,包括但不限于钻孔、取样、试验、测试、资料收集整理分析及工程勘察报告的编制等工作及承担勘察缺陷责任等。并出具完整的符合国家相关地质勘察要求的勘察报告且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同时预留安装3个地下水水质监测井。本项目勘察工期为合同签订后 20 日历天内完成详细勘察任务,并提交全套工程勘察成果文件(含电子文档)。
(3)设计:完成本项目可研批复工作范围内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工作,包含但不限于所有专业的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和施工图设计等满足本项目施工要求所涉及的全部设计内容以及相关的优化设计工作;按设计规范要求提供全套设计成果资料(含配合竣工图相关工作)并归档,全面配合招标人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及组织专家论证并取得评审意见、配合招标人报批报建(含报规图纸)、专家咨询、资料收集、完成相关政府部门的审批工作及相关后续服务以及本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全过程设计跟踪服务、协调工作及其他相关图纸设计工作直至本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具体工作以招标人实际委托通知为准。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保留对以上招标范围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需配合招标人工作且不得以此作为索赔、调整合同价的理由。本项目设计工期为合同签订后 45 日历天内完成设计任务,并提交全套经审查合格的工程施工图及植被恢复施工图等设计成果文件(含电子文档)。
(4)施工及植被恢复:按照最终审核通过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进行施工。确保2020年11月30日以前全面竣工交通过验收。并全权负责至少三年的植被管养工作。
(5)地下水监测:为监测废渣渗滤液对地下水的污染,设置地下水监测井,设计共设地下水监测井3个,在废渣堆置区上游来水方向设第一口监测井,以取得背景水源数值;在渗滤液收集池下游设第二口监测井,监测渗滤液污染情况;在下游扩散范围内设第三口监测井,监测污染扩散情况。监测井孔径约50mm左右,孔深根据现场确定,进入地下水层5m。钻孔应根据孔壁稳定情况决定是否安装过滤器和套管,过滤器孔隙率应不小于10%。孔口管高出地面0.2米,孔口管顶部设混凝土盖板,漆成明显颜色并标明孔号。中标人应当在项目运行后委托第三方具备合法资质资格的单位对地下水进行采样监测,监测基本要求如下:
(5.1)地下水采样位置:从场地内的地下水监测井中采集地下水水样。
(5.2)监测因子:pH、铁、锰、铜、铅、锌、镉、砷、汞共 9 项。
(5.3)监测时间和频率:项目运行后持续监测3年,每季度监测1次,采样1天,每个地下水监测井采集一个水样。
(5.4)监测分析方法:按《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 GB3838-2002 有关规定执行。
(5.5)评价标准:按《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中,三类水的评价指标进行评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3.4 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3.5 其他:3.5.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同时具备: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环境工程设计(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或污染修复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如不具备岩土工程勘察资质和能力的,可以在投标时邀约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的勘察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也可以在经评比成为中标人后,委托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机构开展相关业务,采取一切质量控制措施,保证勘察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为最大限度提高项目前中后期的匹配和协作程度,减少不必要的磨合和交接工作,建议投标人在投标时就邀约具备条件的勘察机构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
3.5.2业绩要求
(1)施工单位2016年1月起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合同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土壤修复、废渣治理、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矿山修复类工程建设项目,(生活垃圾处理设置、农业污染治理、水体修复、底泥治理等不视为类似业绩);
(2)设计单位2016年1月起至今,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指总投资不低于1300万元或合同金额不低于30万元的环境保护类)设计业绩;
3.5.3人员配备要求:
(1)应当提供施工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应当提供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具有矿业工程专业或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施工单位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应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须提供职称证书。
(5)拟任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须提供职称证书。
3.5.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名。
(2)牵头单位必须为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不具备任意一项资质的单位不得作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参加投标。
(4)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必须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按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
(5)其中联合体代表方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6)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投标。
(7)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8)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5云南省省外企业,需根据“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入滇企业企业服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建建函【2019】18号)的规定,提供针对该项目的省外建筑企业入滇登记信息;
(由于格式字数限制,其他要求及条件详见招标文件正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4-30 15:30至2020-05-07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05-22 09:3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3 其他(开标规定等):1.投标人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以下任意一种方式参加投标:
方式一:投标人网上远程解密、开标:针对网上开标的项目,投标人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截标时间前须提前进入到“网上开标室”,根据网上远程解密、开标的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完成在线解密、开标一览表确认等相关操作。若投标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上相关操作,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评标阶段。开标过程中如有问题,可以发起在线异议,由代理机构给予对应的回复。技术操作咨询:北京筑龙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热线:***-********,QQ:********98。
方式二: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以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布的时间为准,为避免迟到,建议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至石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石林县石林大道与桃园路交叉口,石林城乡交通服务调度客运站二期,联系电话****-********)准备递交投标文件。
(由于格式字数限制,其他要求及条件详见招标文件正文)。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招标代理名称:云南睿林汇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天奇路与龙泉路交叉口西北50米招标代理地址:石林彝族自治县昌乐路万城幸福里17-107~109
招标联系人:王洪斌招标代理联系人:刘工 张工
招标人联系电话:****-******** 159*****717招标代理联系电话:135*****407 138*****556
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石林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类别招标文件获取起始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操作

标段编号招标文件商务标(工程量清单)其他附件(电子图纸)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施工总承包 风险防控 地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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