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诉讼案件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诉讼案件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采购公示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诉讼案件单一来源采购公示采购公示编号:SDDYLYCGGS********09
采购公示开始时间: 2020-04-30 17:23:12 采购公示结束时间:2020-05-02 17:23:20终止:
采购公示正文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诉讼案件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关于“王中国与高新厅诉讼一案”,案件标底为47850元。参照山东省律师收费标准5000-6500元,单一来源采购“山东大韵律师事务所”案件代理每案每阶段最低收费标准为6000元。综上一审6000元,二审6000元,预计合计12000元。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 采购内容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本项目的采购实施由山东大韵律师事务所代理本案件,合同期为1年,自[ 2020 ]年[5 ]月[9]日(“起租日”)起,至[2021 ]年[5]月[8]日。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2019年1月25日高新区人民法院以“赵建军涉嫌经济犯罪”为由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起诉。2019年2月21日原告继续上诉至潍坊中级人民法院。
2019年6月底,潍坊中级人民法院撤销高新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决书,并出具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要求发回高新区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在此期间高新区人民法院已将该案件移交高新区公安局立案侦查。

2020年4月29日发回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重审

一审、二审诉讼均由豪德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现案件发回高新法院重新审理,因该律师已调离豪德律师事务所无法继续担任本案诉讼律师,鉴于该案件可能引起群体性诉讼,原律师对该案件诉讼熟悉度及后期审理持续性,特此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本项目的采购实施由山东大韵律师事务所。

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三、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四、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公示中国电信集团阳光采购网(http://219.142.42.17:8010/ESCM/account/login.do)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 2020年04 月30 日至 2020年5 月2 日,共3天。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
电话:
邮箱:、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诉讼案件 潍坊 国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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