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诉讼案件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诉讼案件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
采购公示名称: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诉讼案件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采购公示编号: | SDDYLYCGGS********09 | ||||
采购公示开始时间: | 2020-04-30 17:23:12 | 采购公示结束时间: | 2020-05-02 17:23:20 | 终止: | 否 |
采购公示正文 |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诉讼案件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关于“王中国与高新厅诉讼一案”,案件标底为47850元。参照山东省律师收费标准5000-6500元,单一来源采购“山东大韵律师事务所”案件代理每案每阶段最低收费标准为6000元。综上一审6000元,二审6000元,预计合计12000元。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本项目的采购实施由山东大韵律师事务所代理本案件,合同期为1年,自[ 2020 ]年[5 ]月[9]日(“起租日”)起,至[2021 ]年[5]月[8]日。 2019年1月25日高新区人民法院以“赵建军涉嫌经济犯罪”为由一审判决驳回原告的起诉。2019年2月21日原告继续上诉至潍坊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4月29日发回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重审 一审、二审诉讼均由豪德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现案件发回高新法院重新审理,因该律师已调离豪德律师事务所无法继续担任本案诉讼律师,鉴于该案件可能引起群体性诉讼,原律师对该案件诉讼熟悉度及后期审理持续性,特此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本项目的采购实施由山东大韵律师事务所。 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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