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害化处理设施工程施工无标段招标公告

无害化处理设施工程施工无标段招标公告

昌都市洛隆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昌都市洛隆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洛隆县基本建设领导小组(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洛基建[2020]16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洛隆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对洛隆县原有垃圾填埋场进行改扩建,扩建后的填埋场总占地面积72.61亩,设计填埋总库容35万立方米,服务范围为洛隆县整个县城及新荣乡、硕督镇、中亦乡、腊久乡和康沙镇的生活垃圾,平均日处理规模34吨的垃圾填埋场一座及其配套附属设施。主要包括垃圾填埋区的场地平整、垃圾坝、防渗系统 、锚固平台、导气排爆系统、渗沥液导排系统 、库区金属防护网、网围栏、地下水监测井、浆砌石截洪沟、场内永久道路、临时道路、沉砂池及浆砌石拦砂坝;渗沥液处理区的调节池、渗沥液回喷回灌系统、原有调节池防渗修复;场前管理区的大门等;
2.2、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3、建设地点:西藏昌都市洛隆县;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标段;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的独立企业法人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一(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一(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4月30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5月09日1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招标投标网(http://www.xzzbtb.gov.cn)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0年04月30日 09时00分至2020年05月09日18时30分,在西藏自治区建设网(http://www.xzcs.gov.cn )购买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5月22日10时00分,地点为昌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其他
8.1投标企业在投标时需要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中、并在招投标现场开标用企业CA锁制作电子标书的锁,解密上传的电子标书。
备注:请投标人将投标文件中需要签字的页面打印出来签字,并制作成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系统中,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8.2开标现场须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携带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公证书以及本人身份证件、各相关投标人不需拟派注册类执业资格人员(项目经理)到开标现场,只需拟派一名负责人到场进行标书解密予以现场答疑,投标人必须填写项目拟派相关人员承诺书;各相关投标企业开标现场无需提供纸质标书,中标后招标人可自行要求中标人是否提供纸质标书,开标现场投标人提供PDF版投标文件(加盖电子签章后的未加密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每份文件内容应一致。
8.3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要求,各投标单位在投标价时按此要求计取税金。各投标单位须按《西藏自治区2016版预算定额》报价”。
8.4 本项目执行《关于鼓励和支持建设类中央企业在藏属地法人注册的意见的通知》(藏建市管【2016】278号)的规定要求。
8.5 本项目执行《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投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藏建招)〔2017〕256号)以及建设类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招投标环节激励办法(试行)的补充通知》的规定要求
8.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50元,投标单位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相关凭证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提供,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8.7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本项目所有混凝土由招标人提供。
8.8本项目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六部门下发的藏建市管〖2020〗1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工程的通知的文件。
8.9本项目执行《关于转变我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的通知》(藏建招〔2018〕195号)文件,明确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施行银行保函或保单保函,线下采取账户转账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方式在开标现场不予认可。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洛隆县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福钦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昌都市马草坝东路68号
邮编:854000
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178*****381
2020年04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无害化处理 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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