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庆县草海镇人民政府生活垃圾收运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鹤庆县草海镇人民政府生活垃圾收运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鹤庆县草海镇人民政府生活垃圾收运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鹤庆县草海镇人民政府生活垃圾收运设备采购项目”已经鹤庆县财政局批准。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鹤庆县草海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采购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信誉良好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鹤庆县草海镇人民政府生活垃圾收运设备采购项目
2.3采购编号:TPHQ-2020-C095
2.4采购内容: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1 | 小型垃圾清运车 | 7 | 辆 | 8.5 | 59.5 |
2 | 小型垃圾清运车配套箱体 | 33 | 个 | 0.85 | 28.05 |
3 | 中央控制系统 | 1 | 套 | 2.6 | 2.6 |
4 | 广播系统安全指示系统 | 1 | 套 | 3.6 | 3.6 |
5 | 快速卷帘门 | 1 | 套 | 2.8 | 2.8 |
6 | 30吨无人值守称重及环卫管理系统 | 1 | 套 | 16.5 | 16.5 |
2.5采购预算:113.05万元( 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叁万零伍佰元整);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6供货期:合同签订接采购人通知后30天内完成供货。
2.7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8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验收合格。
2.9本项目为不分标段投标,不允许拆分或漏项。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信用服务中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投标人及所投产品制造商须具有本项目生产或供应、实施能力,具有良好信誉、良好的售后服务能力。所投车辆须是列入国家工信部发布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或《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之列的产品,并提供第三方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所投车辆技术参数须与国家工信部公告车辆参数吻合,并保证上牌。若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中阐述的产品参数与检测报告或国家工信部公告的参数不符,投标人将为此承担虚假应标的相应法律责任。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者,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5月13日,登录大理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大理州))(https://www.dlggzy.cn),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需要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并在大理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大理州))(https://www.dlggzy.cn)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招标文件(含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供投标人下载使用。
4.3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响应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开标会议现场将文件费用交代理机构,未缴纳费用的文件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5月2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 www.dlggzy.cn)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报价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报价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报价文件。
5.3 现场递交光盘:网上递交报价文件后,还须到开标现场递交刻录报价文件的电子光盘1份,递交地点为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
5.4 网上递交报价文件后请各投标人在开标时携带编制报价文件时加密的数字证书(CA)到开标现场进行报价文件的现场解密,如因竞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所递交的报价文件无法现场解密的,后果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6.1开标时间:2020年5月2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6.2地点: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鹤庆县云鹤镇兴鹤路7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同时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n.gov.cn)、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dlggzy.cn)上发布。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鹤庆县草海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鹤庆县草海镇彭屯村机关1号
联系人:付文杰
联系电话:139*****355
代理公司: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公司地址:大理市下关镇北区大关邑村三社
联系人:王剑海、杨翰泽
联系电话:****-*******、152*****645、186*****758
日期:2020年4月30日
附: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标评标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州、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现就疫情防控期间做好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评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有效降低开评标环节人员密度,在满足疫情防控需要的前提下逐步恢复各项公共资源交易业务,优先安排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涉及重要国计民生以及企业生产经营急需的项目进行开评标。
二、原则上,各投标人限派1名代表参加现场开标活动,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每个项目限派3人(其中不含招标人派出的评标代表)参加开标、评标活动。进入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并填写疫情防控承诺书(详见附件),在进入开标厅时核验。各单位、企业应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责任,所派人员应为无疫情接触史、来自或途经湖北等重点疫区入县(返县)隔离已满14天、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因把关不严造成后果的,将上报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三、评标专家应在确保无疫情接触史、来自或途经湖北等重点疫区入县(返县)隔离已满14天、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再确认是否参加评标活动。对故意隐瞒个人健康状况、出行信息的,将严肃追究责任。参加评标活动应携带身份证并填写疫情防控承诺书(详见附件),在进入评标区时核验。
四、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的身份核验由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其他人员的身份核验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五、按照云南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开展“云南抗疫情”扫码行动的通告》(第9号)和鹤庆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在鹤庆县公共场所实行“云南抗疫情”小程序工作的通告》要求,所有进出人员均须用手机分别扫鹤庆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的“云南抗疫情出入码”。
六、进入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全程佩戴口罩。进入交易中心时请自觉接受体温检测,进入开标厅和评标区时请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正常(﹤37.3°C)、身份信息与承诺书一致方可进入。对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以及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谢绝进入交易中心参加交易活动,并登记上报。
七、因进入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进行体温检测、身份核验、“云南抗疫情”扫码等,请各交易参与人提前到达。因预留时间不足、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等导致的后果,由各交易参与人自行承担。
八、进入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人员应保持适当的间隔距离,排队等候、在开标厅、等候区就座时应间隔1米以上,评标室内实行分散就座评标。注重个人卫生防护,无特殊情况尽量减少触摸扶手、门把等易污染部位和物品,完成交易活动后应尽快离开,在办公区域内不聚集、不攀谈、不逗留。
九、疫情防控期间,评标活动尽量在工作时间内完成评标,避免在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就餐。如遇确需就餐的情况,参加评标活动人员应采用分装盒饭形式,在指定区域分时段分散就餐,不得集中就餐。
十、疫情防控期间,除现场开评标活动外,其他交易业务全面通过“大理州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www.dlggzy.cn)”进行网上办理。
招标
|
大理腾普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