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米东区违法建筑物拆除及广告牌匾拆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米东区违法建筑物拆除及广告牌匾拆除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违法建筑物拆除及广告牌匾拆除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诚晟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乌鲁木齐市米东区违法建筑物拆除及广告牌匾拆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米东区违法建筑物拆除及广告牌匾拆除项目
2、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市米东区
3、招标内容:米东区执法局管辖区内违章建筑、不符合市容市貌标准的建筑物、广告牌匾的拆除工作;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补充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4、计划总投资:1950万元
5、标段划分:第一标段:违法建筑拆除,入围4家;第二标段:违法广告牌匾拆除,入围4家。
6、服务周期:详见招标文件
7、资金来源:区财政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叁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本单位注册(本项目不接受临时建造师)。
4、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其他说明: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请于2020年04月30日10:00时-2020年5月11日19:3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五、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派注册建造师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信用查询网页打印件,以上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资料不全者,不予报名)。
六、招标文件费:20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七、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111号深圳汇宾楼配楼四楼402室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05月19日16:00(北京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九、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东路479号海龙泉友好路店会议室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及电话:马英俊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诚晟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乌市南湖南路111号深圳汇宾楼配楼402室
联系人及电话:王淑敏 ****-*******
财政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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