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县南溪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招标公告

仙游县南溪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招标公告

仙游县南溪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项目编号:闽安华[2011]莆招024号

1仙游县南溪初级中学拟建的仙游县南溪初级中学学生宿舍楼工程 经仙游县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根据仙政文〔2010〕22号以及2011年9月6日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第52号)和莆招投办[2011]30号、莆田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11]163号文对该小额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招标范围:按施工图纸中的内容并结合工程审核后工程量清单说明

合同估算价: 约100万元

资金来源: 上级拨款 建设地点: 小学内

工程质量: 合格 建设工期: 120日历天

3、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3.1具备承担本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莆田市内注册登记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不分主、增项差别)。建造师(含临时)须是申请人本企业职员(以建造师(含临时)注册执业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为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且目前无在建工程项目。

3.2莆田市内注册登记(含工商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税务登记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规定资质条件且未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方可参与投标。。

4、招标人将以不记名方式发售招标文件(含预算书、施工图纸等),并同时在仙游县招投标中心网()发布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含预算书、施工图纸)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于2011年12月23日 17 时前登录仙游县招投标中心网将疑问向招标人提出,逾期不予受理,招标人于2011年12月25日 10:30时前在仙游县招投标中心网公布修改答疑内容。

5、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投标人必须按规定向仙游县招投标中心交纳 (已按仙政文[2010]22号第十条规定办妥报备手续,不需要再缴纳)。

6、本工程投标申请人于开标前不得向招标人或他人透露自身投标信息。

7、本工程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8、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1年12月19日至2011年12月23日,每天上午9 时 00分至11时30分;下午3 时00分至5时00分,提交投标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1 年12月26日10时00分;地点:仙游县招投标中心(仙游县自来水公司办公楼五层)。

9、招标人发售招标文件等材料时,先给购买人开具不署投标人名称的费用交纳凭证。开标后,购买人再凭交纳凭证向招标人索取发票。

10、投标人可以在网上下载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招标文件等资料进行投标,书面招标文件与网上招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时,以书面招标文件为准,因在网上下载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招标文件等资料而产生的失误、风险由投标人自负。

11、招标公告未尽事宜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 仙游县南溪初级中学 代 理 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老师 联 系 人: 张小姐

电 话: 135*****350 电 话: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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