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济南市济阳区前刘村生产路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济南市】济南市济阳区前刘村生产路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济南市济阳区前刘村生产路建设项目 | 1 |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2、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并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报价;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32.837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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