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宛城区中医院高庙分院(区精神病院)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阳市宛城区中医院高庙分院(区精神病院)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南阳市宛城区中医院高庙分院(区精神病院)提升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鑫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南阳市宛城区中医院的委托,就南阳市宛城区中医院高庙分院(区精神病院)提升改造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资金为财政和自筹资金。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南阳市宛城区中医院高庙分院(区精神病院)提升改造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HNXHCS********
三、项目预算金额:50.8万元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和监狱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五、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内容:详细内容见磋商文件和工程量清单。
2.采购范围: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
3.标段划分:1标包。
4.计划工期:25日历天。
5.工程地点:南阳市宛城区中医院。
6.质量标准:合格。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特定资格条件:
2.1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单位法人出具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2.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1个(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原件)。
2.4投标人需要在响应文件中作出无行贿行为承诺,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时间:2020年5月1日8时00分至2020年5月11日18时00分;
2.地点:河南鑫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人民北路南航大厦后院四楼一部)
3.售价:800/份,售后不退。
九、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5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鑫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人民北路南航大厦后院四楼)会议室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阳市宛城区中医院
地 址:南阳市白河大道中段
联系人: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鑫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人民北路南航大厦后院
联系人:贾女士
电子邮箱:nyxinhui@126.com
日期:2020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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