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山县2020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施工第1、2标段招标公告
兴山县2020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施工第1、2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兴山县2020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已由兴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兴发改审批[2020]17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兴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宜昌君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的建设地点:兴山县榛子乡幸福村、青龙村,昭君镇青华村,水月寺镇石柱观村,南阳镇百羊寨等4个村,黄粮镇石火岭等6个村,峡口镇珺坪村。
2.2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为:施工第1标段924.991498万元,施工第2标段151.259494万元。
2.3项目的计划工期:120日历天(2020年7月31日前完成主体工程)。
2.4项目的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5项目的标段划分及建设内容:本项目划分为2个施工标段。
①施工第1标段主要建设内容:新建及修整石河堰,平流粗滤池;新建水厂,安装消毒设备;新建蓄水池;新建泵站;新建及修整泉水堰;引水管道,提水管道,配水管道;安装水源保护铁丝拦网、标识牌;排洪沟等;
②施工第2标段主要建设内容:施工第2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于榛子乡幸福村新建机井(井深800m)。
2.6项目质量标准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
2.7项目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安全生产的合格标准,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 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分公司盖章无效。(须上传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须上传企业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
(3)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须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4)安全生产考核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本合同工程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均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安证)(分别对应的为A证、B证、C证),且在有效期内(须上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彩色截图)。
(5)人员要求:①拟派项目经理资格: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证书上注册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且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须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②拟派技术负责人资格:具有水利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须上传职称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③拟派五大员资格: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应具有相应岗位证(或培训证、资格证,须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④投标人拟派本项目人员(项目经理及五大员)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上传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⑤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须提供2020年1月-2020年3月三个月以投标单位名称缴纳并能够反映个人明细的社会保险证明(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时缴纳社保的,可以提供2019年10月~2019年12月三个月以投标单位名称缴纳并能够反映个人明细的社会保险证明。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6)业绩要求:施工第1标段投标人近三年(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36个月,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施工业绩(须上传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且能完全反映考核内容);
施工第2标段投标人近三年(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往前推算36个月,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在喀斯特地貌地区打井(深度不低于600米)施工业绩(须上传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且能完全反映考核内容)。
(7)其他要求:投标人已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为其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的信用档案中录入的人员(提供《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网站导出的标注有二维码的证明材料)。
(8)信誉要求:①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作为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派的项目经理近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信誉证明材料,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为准。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现场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益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无效标处理。
3.3同一投标人只能参与1个施工标段投标,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6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要求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必须为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注册成为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员后,方可登录会员专区并按网上提示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0年05月01日至2020年05月26日09时00分止。投标人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交易系统投标企业操作指南》)
5. 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施工第1标段投标保证金为:玖万元整(¥:90000.00元);施工第2标段投标保证金为:壹万元整(¥:10000.00元)。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通过在网员诚信库中备案的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将所规定数额的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该项目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内(不接受现金缴纳),具体保证金收取信息详见招标文件。
不同交易项目、不同标段所对应的保证金收取账号各不相同,投标人应注意不得混淆。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5月26日09时00分。请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投标文件上传栏目。未按规定时间和指定地点送达,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开标
本工程开标将于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兴山县分中心(古夫镇香溪大道29号)三楼开标厅进行,本项目开标会投标人代表不需到开标现场,通过宜昌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时间:2020年05月26日09时00分-09时30分止。若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限内解密投标文件,视为自行放弃本次投标。
8、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候选人。
9、合同签订
本工程合同必须由中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须为拟任本工程项目经理且必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洽谈并签署,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10、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
本工程招标公告开始发布时间2020年05月01日,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首页关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发布的变更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1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兴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12.联系方式
招标人:兴山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兴山县香溪大道39号
联系人:李植俊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宜昌君逸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宜昌市发展大道16号金德瑞酒店21楼
联系人:朱智鹏、谭国平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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