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集团2020-2021年内控评价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销售集团2020-2021年内控评价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无标题文档
销售集团2020-2021年内控评价服务
服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销售集团2020-2021年内控评价服务,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1,招标人为神华销售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销售集团内控评价项目是依据五部委下发的《关于印发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通知》(财会〔2008〕7号)、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与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国资发监督规〔2019〕101号)等要求,结合销售集团规章制度和业务实际,以销售、采购、调运、结算业务链条为主线,在评价的业务期间范围内,选取重要控制点,分个两阶段全面评价所属22家子分公司(含区域公司所属单位共39家),针对发现的问题缺陷及最新政策、行业标准、公司制度等,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及管理建议。评价项目做到主要业务全覆盖,包括但不限于:购销管理、价格管理、煤源管理、调运管理、进出口业务、全面预算、财务管理、资金管理、数量管理、质量管理、客户管理、合同管理、采购(招投标)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决策管理、制度管理等核心业务和风险领域。
对于评价检查发现的缺陷进行汇总、整理,将内控缺陷按其影响程度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按缺陷类型分为内控设计缺陷和内控执行缺陷。并依据评价检查情况,如实反映、准确描述各单位内控现状及所发现的内控缺陷和整改建议,出具各区域公司、直属单位内控评价报告、第一阶段内控评价报告、整个项目内控评价报告,在报告中列清问题所对应的单位名称。
2.2招标范围及服务主要内容:
2.2.1招标范围:
分两个阶段,对招标人所属22家单位(含区域公司所属单位共39家)2020年-2021年项目期间范围内,共两个阶段的内部控制有效性提供内控评价服务。
说明:根据2020年3月16日{国能经人(2020)31、32、33}号文件,《关于神华销售集团太原办事处、山西国电燃料有限公司整合的通知》、《关于神华销售集团秦皇岛办事处、国电燃料公司秦皇岛分公司(国电海运煤有限公司)整合的通知》、《关于神华销售集团西安分公司、国电陕西燃料有限公司整合的通知》,根据招标人编制的《神华销售集团有限公司内控评价项目实施方案》,上述公司均在内控评价项目第一阶段,按未合并前开展内控评价工作。
2.2.2服务主要内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资本市场监管要求,以及招标人的风险状况、管理需要,按照招标人要求,结合招标人项目实施方案,以“全面评价+重点检查+提出整改意见”的整体策略,制定具体内控评价工作方案,并按照招标人批准的内控评价工作方案,组织评价检查、整改跟踪指导、出具评价报告等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围绕公司业务与经营管理开展评价工作。重点关注购销管理、价格管理、煤源管理、调运管理、进出口业务、全面预算、财务管理、资金管理、数量管理、质量管理、客户管理、合同管理、采购(招投标)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决策管理、制度管理等核心业务和风险领域;
(2)对管理流程、业务流程进行评价,揭示存在的问题和缺陷,提出改进完善的意见建议;
(3)对主要业务管理制度的设计、执行进行评价,揭示存在的问题和缺陷,并对相关制度提出修订完善的意见建议;
(4)收集风险信息、识别评估重大风险,提出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提出加强风险防控的意见建议;
(5)根据评价情况,提出优化管控的意见建议;
(6)根据评价情况,提出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司内控体系和内控管理提升的意见建议。
2.3服务地点:
2.3.1神华销售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总部;
2.3.2对神华销售集团有限公司所属22家子分公司(含区域公司所属单位共39家)提供现场内控评价服务;
阶段 | 序号 | 单位 | 所属单位 | 地点 |
第一阶段 | 1 | 华北公司 | 本部 | 北京 |
神华昌运公司 | 北京 | |||
石家庄办事处 | 石家庄 | |||
唐山办事处 | 唐山 | |||
山东办事处 | 济南 | |||
2 | 国电山东燃料有限公司 | 国电山东燃料有限公司 | 济南 | |
3 | 西北公司 | 本部 | 包头 | |
包头分公司 | 包头 | |||
准格尔分公司 | 鄂尔多斯准格尔旗 | |||
甘泉办事处 | 包头 | |||
呼和浩特办事处 | 呼和浩特市 | |||
锡林浩特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 锡林浩特市 | |||
4 | 华南分公司 | 本部 | 广州 | |
广州 | ||||
珠海 | ||||
南宁 | ||||
厦门 | ||||
5 | 华东分公司 | 江苏办事处 | 南京 | |
6 | 东胜办事处 | 东胜办事处 | 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旗 | |
7 | 政华公司 | 政华公司 | 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旗 | |
8 | 肃宁办事处 | 肃宁办事处 | 沧州市肃宁县 | |
9 | 秦皇岛办事处 | 秦皇岛办事处 | 秦皇岛 | |
10 | 国电秦皇岛分公司(国电海运煤公司) | 国电秦皇岛分公司(国电海运煤公司) | 秦皇岛 | |
11 | 太原办事处 | 太原办事处 | 太原 | |
12 | 山西国电燃料有限公司 | 山西国电燃料有限公司 | 太原 | |
13 | 西安分公司 | 西安分公司 | 西安 | |
14 | 国电陕西燃料有限公司 | 国电陕西燃料有限公司 | 西安 | |
第二阶段 | 15 | 东北公司 | 本部 | 哈尔滨 |
辽宁办事处 | 沈阳 | |||
吉林办事处 | 长春 | |||
海拉尔公司 | 海拉尔 | |||
16 | 华中分公司 | 本部 | 武汉 | |
安徽办事处 | 合肥 | |||
17 | 天津分公司 | 天津分公司 | 天津 | |
18 | 山西煤炭采购中心 | 山西煤炭采购中心 | 山西朔州 | |
19 | 沧州市黄骅港 | |||
20 | 京唐港办事处 | 京唐港办事处 | 唐山市 | |
21 | 东胜结算有限公司 | 东胜结算有限公司 | 鄂尔多斯 | |
22 | 榆林结算有限公司 | 榆林结算有限公司 | 榆林市神木县 |
2.3.3项目实施时间要求:
总服务期:2020年5月-2021年7月,服务期要求如下:
序号 | 报告内容 | 初稿交付期限 | 最迟履约期限 |
1 | 投标人编制并通过内控评价方案 | 2020年5月30日 | 2020年6月10日 |
2 | 投标人启动第一阶段内控评价工作(以进点为准) | 2020年6月20日 | |
3 | 投标人出具第一阶段被评价的各区域公司、直属单位内控评价报告和第一阶段内控评价报告 | 2020年11月30日 | 2020年12月20日 |
4 | 投标人启动第二阶段内控评价工作(以进点为准) | 2021年2月28日 | |
5 | 投标人出具第二阶段被评价的各区域公司、直属单位内控评价报告和项目整体内控评价报告 | 2021年6月20日 | 2021年7月20日 |
因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导致服务延期不构成违约,双方应尽快排除影响,商定合理时间内完成规定义务。
3.1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管理咨询类公司。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未发生亏损。
3.3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近3年(合同签订时间2017年1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为不少于3家中央企业及所属单位提供过内控评价服务的业绩。(服务业绩数量以合同数量为准)
3.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列入发改委和人行“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对象;未被列入最高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清单;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能源集团失信执行名单内。
3.5项目组人员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应取得注册会计师或管理咨询师证书5年以上。
(2)项目经理:应取得注册会计师或管理咨询师证书3年以上。
(3)最低人数要求:
第一阶段:项目总人数不少于21人,其中:项目总负责人1人、项目经理5人、项目助理15人。
第二阶段段:项目总人数不少于13人,其中:项目总负责人1人、项目经理3人、项目助理9人。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无
9.联系方式招标人: | 神华销售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人: | 王智 |
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
邮编: | |
联系人: | 薛国庆 |
电话: | ***-********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
网址: |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
附件一 |
*******cd07">附件二 |
招标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陕西
陕西
陕西
陕西
陕西
陕西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