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宁市行政事业单位2019-2021年度审计、绩效评价服务资格增补入围项目的招标公告[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关于海宁市行政事业单位2019-2021年度审计、绩效评价服务资格增补入围项目的招标公告[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海宁市行政事业单位2019-2021年度审计、绩效评价服务资格增补入围项目的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海宁市财政局委托,经海宁市财政局[2020]1号确认书批准,现就海宁市行政事业单位2019-2021年度审计、绩效评价服务资格增补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HNCG*******DZ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 海宁市行政事业单位2019-2021年度审计、绩效评价服务资格增补入围

五、招标采购内容:

标项一:对海宁市行政事业单位(镇、街道参照执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政府购买审计服务进行增补入围资格招标,主要服务内容包括:部门决算报表核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财政专项资金检查、审计、财政专项业务检查等审计服务业务。入围数量为2家。

标项二:对海宁市行政事业单位(镇、街道参照执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政府购买绩效评价服务进行增补入围资格招标,主要服务内容包括:政府行政效能绩效评价、政府委托的政策实施及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政策实施绩效评价、公益服务绩效评价以及其他政府绩效评价服务等绩效评价服务业务。入围数量为2家。

本项目共二个标项,供应商可以选择标项投标。

服务期限: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

六、采购需求(概述):

技术参数详见公告所附招标文件。

七、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 标项一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

4. 本项目为海宁市行政事业单位 2019-2021 年审计、绩效评价服务入围项目(项目编号为:HNCG*******)的增补,已入围海宁市行政事业单位 2019-2021 年审计、绩效评价服务入围项目(项目编号为:HNCG*******)的供应商,无需再参与本项目投标。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网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

2.招标文件的获取

2.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采购公告发布后,在政采云平台已完成注册的供应商登陆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待审核通过后,可下载采购文件。如果“已申请”标签页显示状态为“审核通过”即为成功。

路径:用户中心——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管理。

获取招标文件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login.zcygov.cn/login

3.政采云咨询电话:400-881-7190。

十、投标保证金:

无。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纸质和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5月29日09时30分

2.纸质和电子备份(U盘等形式)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以下两种方式可任选一种):

2.1采用邮寄方式,邮寄公司统一采用EMS或顺丰(包裹外包装上请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工作人员接收登记),纸质和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如在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内未收到纸质和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则作自动放弃投标处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邮寄地址: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底楼大厅政府采购窗口,联系人:邓先生,电话:****-********/153*****836;纸质和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快递寄出同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以邮件形式将快递单号、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内容发送至邮箱********8@qq.com,以便工作人员查收快递;

快递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如投标人选择快递费到付,本单位将拒绝签收并退回纸质和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2.2现场递交,纸质和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递交完成后应即交即走,不参加后续开标会。现场递交地址: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

十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0年5月29日09时30分

2.开标地点: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二楼第二开标室。

十三、投标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投标人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CA申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1-29/2452.html;《CA管理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9/08-20/340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7个工作日左右,建议投标人及时办理。

3.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8-30/12975.html),电子投标具体流程文档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4.递交注意事项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放弃投标。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同时将纸质和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按本公告第十一条要求密封邮寄或送达,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被拒收。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已接收的纸质和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不予退还。

十四、业务咨询:

1.采购人联系人:芮先生

联系电话:****-********

机构地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 336 号

2.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邓先生

联系电话:****-********;传真:****-******** 邮编:314400

机构地址:海宁市文苑南路138号

3.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海宁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

采购人:海宁市行政事业单位

集中采购机构:海宁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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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入围 绩效评价 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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