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龙口港区疏港公路房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港龙口港区疏港公路房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烟台港龙口港区疏港公路已由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鲁交规划〔2008〕222号和〔2010〕10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建设资金来源和出资比例为:业主筹集,招标人为烟台市疏港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烟台港龙口港区疏港公路路线全长26.34公里,其中高速公路路段长10.92公里,四车道高速公路,路段内设收费站1处,互通立交3处。一级公路长15.42公里,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第三标段:主线收费站,建筑面积:2300平方米,工期10个月,所在地:烟台龙口市。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和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近5年内具有独立承担不少于2项单项合同面积5000 ㎡及以上房建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 本项目与济南至徐州公路东平至济宁段项目共同组织招标,投标人参与投标的标段数量不限,但本项目和济南至徐州公路东平至济宁段合计最终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3.4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 ,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按照《关于印发<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6号)、《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文件规定,向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填报、完善本单位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并在其招标投标子系统上完成相应标段网上报名;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核查时不予认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申请人于2011-12-22至2011-12-28(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在济南市舜元大酒店(济南市千佛山西路15号)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购买时需持单位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彩印件一套及联系方式(包括投标人名称、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的加盖公章的A4打印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含招标图纸),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投标预备会时间:2011年12月30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济南市舜元大酒店一层第一会议室。 5.2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02-14,申请人应于当日09时00分至14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济南市舜元大酒店一层礼堂。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2011-1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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