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公告
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公告
乐平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乐土告字[2011]15 号
经乐平市人民政府批准,乐平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东湖新区B-13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土地位置 | 土地 面积 (m22) | 土地 用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限高 (米) | 绿地率 | |||||||
东湖新区B-13 (洪岩路西侧) | 5185 | 商业 (旅馆业用地) | ≤2.0 | ≤40% | ≤24 | ≥30% | 40 | 656 | 459 | 50 |
出让地块上的建筑物,都必须严格按城市规划和经批准的工程设计图纸要求建设。(具体详见乐平市规划局出具的编号(2011)规条字第030号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但法律另有规定者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它条件:竞买申请人还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且必须在挂牌成交后的十日内按成交价款的70%以上交清土地出让金;除特殊情况外,未交清本市土地出让金的企业或自然人不得再参与本市土地竞买;有严重变更规划、超容积率的违法行为的企业法人,两年内不得参与乐平土地开发;工程质量检查中存在重大问题的,两年内不得参与乐平的土地开发。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12月 17日至 2012年1月14日,到乐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12月17日至2012年1月14日,到乐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 14日下午5:00整(以乐平市非税收入财政管理局开具的保证金票据为准)。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2年1月14日下午5:30整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乐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该地块的挂牌时间为2012年1月7日至1月16日(节假日照常上班)。
七、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本次挂牌出让只接受书面申请,不接受口头、邮寄、电话等其他申请形式。公告事项如有变更,将在《景德镇日报.乐平新闻》刊登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九、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乐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0798—*******
联 系 人:何女士 吴先生
开户单位:乐平市财政局
开 户 行:乐平工行
乐平市国土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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