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平县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公告

建平县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公告

建平县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

的招标公告

辽宁乐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建平县博物馆委托,对建平县博物馆馆藏文物预防性保护项目(项目编号:JPZFCG-GKZB-2020-08)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组名称

主要技术要求

01

馆藏文物保存环境离线检测系统

室内温湿度合一监测终端16只;光照、紫外线、温湿度合一监测终端4只;室内型大气有机挥发物总量、温湿度合一传感器2只;室内型甲醛、温湿度合一传感器4只;中继4只;网关2只;电脑1台;环境监测系统软件1套。

馆藏文物保存环境无线监测系统

温湿度检测仪1台;便携式温湿度、二氧化碳检测仪1台;便携式照度与紫外合一检测仪1台;温湿度记录仪10台;VOC检测仪1台;便携式甲醛检测仪1台。

馆藏文物保存环境调控系统

小型净化-调湿器6套;展厅小环境调控设备1套;环境恒温恒湿调控设备1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文物展柜及灯光改造

防震多功能文物储藏柜6个;恒温恒湿文物储藏柜2个;独立柜16台;桌面柜3台;沿墙柜玻璃改造;展柜灯光改造;展厅灯光改造;展柜、灯具安装等。

文物囊匣及柜架

摇盖式标准囊匣80个;天地盖式标准囊匣85个。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00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00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7、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为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中正式供应商,有能力完成本次采购的全部内容。

2)严格执行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要求,在政府采购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中小企业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场。

3)根据《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建平县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财政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委办发【2019】10号)的文件要求,凡招标项目结束后,必须报建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拨付资金。

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及报名时间:2020年04月07 日08时30分起至2020年04月13日17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在线下载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

建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113.230.236.116:5003/index.html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0元/本(免费),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1、报名要求:

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供应商在满足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的前提下应于2020年04月07日—2020年 04月13日进行电话及网上报名,并及时通知代理公司进行核实,未经核实,报名无效。(电话:****-******* 邮箱:lnlj7865656@163.com)。

2、报名的供应商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4)营业执照;

5)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截图。

六、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04月28日北京时间09时00分(如疫情有变化,开标时间变动,另行通知)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平分中心(建平县红山街道人民路149段2号即西环岛农业发展银行东侧一楼)。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年04月07日至2020年04 月13 日

八、公告发布媒体

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朝阳市)、建平新闻网-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电子版质疑函(邮箱:lnlj7865656@163.com)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电子网上投诉。(电话:0421--*******邮箱:jpczcgb@163.com)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建平县博物馆

地 址:建平县叶柏寿街道中兴街17号

项目联系人:刘亚彬

联系电话:155*****959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乐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建平县财富领域3号楼13-5室

项目联系人:王婧

联系电话:****-*******

传 真:

邮箱地址: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平县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乐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5

辽宁乐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4月 03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保护 文物 博物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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