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交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哈弗汽车采购项目公告
黑龙江省交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哈弗汽车采购项目公告
公司接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相关配套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交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物业分公司哈弗汽车采购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0222HW******** 1.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交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哈弗汽车采购项目 1.3采购内容:1台,哈弗F7 2020款i悦 型号CC6465UM28B 1台,哈弗H92020款智享型 型号CC6510wM20B 1.4交货期:根据合同具体要求 1.5交货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自提 1.6 其它:具体情况详见竞价采购文件 二、采购方式:竞价采购(多次竞价) 三、采购预算:376800元(含税、含运费) 四、意向供应商身份证明要求: 4.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符合本项目采购内容。 4.2须是合法的经销商、代理商。 4.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报名、下载时间为:2020年5月4日8:00至2020年5月7日8:00(北京时间)。 六、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金额:0元人民币(大写:零元整) 6.2采购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0年5月7日8:00前 6.3采购保证金交纳方式:按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以短信的形式向意向供应商注册手机发送,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每个意向供应商收到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它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采购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商不能参与竞价。 七、意向供应商证明材料审核: 7.1证明材料审核时间:合同签订当日。 7.2证明材料审核方式:竞价结束后,成交供应商携带营业执照及代理授权证明复印件,由采购人进行现场审核。 注:采购人对意向供应商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审核结果不合格的意向供应商,采购人有权拒绝与之签订合同。审核结果将在审核结束后现场通知意向供应商。 八、竞价安排 8.1竞价方式:减价 8.2减价幅度:1000元 8.3自由竞价时间:2020年5日7日14:00至2020年5日7日14:30。 8.4延时竞价周期:300秒 九、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商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十、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采购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ljygcg.com)发布。 十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交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红旗大街235号投资大厦28楼 联 系 人:初众 电话:177*****9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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