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氯乙烯一体化电石项目15万吨电石炉配套消防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聚氯乙烯一体化电石项目15万吨电石炉配套消防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招标公告

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聚氯乙烯一体化项目电石项目15万吨电石炉配套消防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招标通告



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聚氯乙烯一体化项目电石项目15万吨电石炉配套消防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招标通告

招标编号:青招字2011-12102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工程已由青海省经济委员会以青经投【2009】第26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配套消防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材料设备供应、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县)甘河工业园区东区

2.2 建设规模:15万吨/年电石工程配套消防设施(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工程

2.3 招标范围:材料设备供应、施工工程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电源、防爆感烟探测器、火灾声光报警器、防爆手动按钮、接线端子箱、总线隔离模块、智能控制模块、智能监视模块等其它相关配套设备(详细数量、规格见招标文件)供应及安装、验收、交付使用。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本次招标为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机电安装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消防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有较好的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设备应具有国家消防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和中国国内销售许可证,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产品。投标人应具有国内外同规模、同类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集成、供货、安装和投运二年及以上业绩。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年12月21日至2011年12月27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 时,下午15:0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报名室持报名资料报名。

4.2 投标人需提供的报名资料有:有效的法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业绩考核手册复印件(外省企业提供进青备案登记复印件)(无进青备案登记的外省建筑企业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到青海省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办理登记,联系电话(****-*******)、近三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的同类工程证明资料以及本通告第3条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企业简介和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相关资料。以上资料装订成册。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规定时间内, 在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青海盐湖海纳化工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诚鑫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新宁路16号天年阁饭店9楼

邮编:810008

报名联系人:王强、刘尚斐

电话/传真:****-*******

业务联系人:杨海鹏、李云

电话/传真:****-*******/*******

邮编:810001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营业部

帐号:***************

行号:********0018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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