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人民医院塑料包装袋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双峰县人民医院塑料包装袋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双峰县人民医院塑料包装袋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20年04月30日


双峰县人民医院双峰县人民医院塑料包装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双峰县人民医院塑料包装袋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双峰财采计2020-0034

3、采购代理编号:HZY-CG-20371

4、采购项目预算:40万元

5、采购项目最高限价(设定最高限价的):40万元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包名/包名称

标的物名称

规格型号(cm)

采购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

/

小药袋

22.5*32(2.3g)

0.08

0.08

2

/

中号药袋

28*42(3.5克)

0.19

0.19

3

/

大号药袋

40*60(11克)

0.31

0.31

4

/

小号生活垃圾袋

40*60(11克)

0.19

0.19

5

/

中号生活垃圾袋

60*90(28克)

0.75

0.75

6

/

大号生活垃圾袋

90*120(55克)

1.45

1.45

7

/

小号医疗垃圾袋

40*60(11克)

0.31

0.31

8

/

中号医疗垃圾袋

60*90(28克)

0.75

0.75

9

/

大号医疗垃圾袋

90*120(55克)

1.45

1.45

10

/

透明塑料袋

35*55(7克)

0.2

0.2

11

/

CT袋

38*52(20克)

0.55

0.55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被授权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3)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响应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保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注:以上资格证明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5、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招标文件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与本项目相关的澄清公告、更正或补充公告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发布媒体为《湖南省政府采购网》、《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双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投标人应及时留意最新公告,因投标人浏览不及时,致使造成投标损失或其他后果的,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请于投标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现场缴纳投标文件费用。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05 21 10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05 21 10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娄底市政务中心四楼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见四楼大厅电子屏幕)

六、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unan.gov.cn)、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双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疑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采购项目联系(质疑)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双峰县人民医院

联 系 人:戴先生

电 话:137*****161

地 址:双峰县书院路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华中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双峰县审计局院内1栋102室

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33*****667

九、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部门名称:双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彭先生

联系电话:****-*******

十、其它补充事宜

(1)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8000元整;

2、交纳时间:2020年 5 20 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以银行到账为准。

3、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的方式一次性按时、准确、足额转入投标保证金生成的子账号中。不接受以现金或单位结算通卡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开户名称: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娄底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户:投标人随机获取对应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4、投标保证金子账户的获取:

4.1投标人登陆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进入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右上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链接,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打印),该信息单注明的账户为投标人交纳本项目(标段)保证金的唯一账号,请注意保密。

4.2投标人在提交保证金时,应按照随机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在保证金交纳后,登录“娄底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点击“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和了解本项目保证金到账、退还等相关信息。

4.3本项目本次招标出现流标或废标情况的,保证金将即时原路退还至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保证金。

4.4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按时、准确、足额向该项目子账号缴纳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依法当众认定并宣布其投标无效。

4.5投标人应及时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因网络或系统原因导致交纳的保证金查询不到,请及时与交易中心信息技术科联系(****-*******)。投标人未及时查询保证金到账情况,不及时与交易中心联系处理相关问题,致使不能获得项目投标资格的,后果自行承担。

4.6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要求从其基本账户交纳保证金的,自行承担保证金退还不及时的后果。投标人已经递交本项目的保证金,但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本项目开标的,其保证金在开标后才能退还。

注: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保证金子账号,需自行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选择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湖南CA证书登陆后才可获取招标文件、保证金子账号。


(2)疫情期间特别要求:
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对体温超过37.3°C,投标(竞买)人代表不能提供健康通行卡或进入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查询属非密接人员的,一律不准入场。

此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塑料包装袋 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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