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持证矿山开采监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临沂市】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持证矿山开采监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平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持证矿山开采监理服务项目 | 1 |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招标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业务范围包含地矿(质)勘查或矿产资源勘查,且具备能够提供本次服务的能力;3、投标人需具备测绘甲级资质,资质范围需包括工程测量(含矿山测量)、地理信息系统工程;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单位,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不得在同一项目招标中同时投标;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中国裁判文书网”无失信及行贿等不良信用记录;7、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8、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65万元。 | 125.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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