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油大亚湾配套服务基地道路工程、石化大道科创园口污水管工程、东部曦城区域排水整治工程、龙山九路排污管道工程四个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中海油大亚湾配套服务基地道路工程、石化大道科创园口污水管工程、东部曦城区域排水整治工程、龙山九路排污管道工程四个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中海油大亚湾配套服务基地道路工程石化大道科创园口污水管工程东部曦城区域排水整治工程龙山九路排污管道工程四个工程设计

中海油大亚湾配套服务基地道路工程、石化大道科创园口污水管工程、东部曦城区域排水整治工程、龙山九路排污管道工程四个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中海油大亚湾配套服务基地道路工程、石化大道科创园口污水管工程、东部曦城区域排水整治工程、龙山九路排污管道工程四个工程设计已获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立项,现对该工程项目的设计工作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编号:2011-122

一、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海油大亚湾配套服务基地道路工程、石化大道科创园口污水管工程、东部曦城区域排水整治工程、龙山九路排污管道工程四个工程设计。

2、工程位置: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

3、建设规模:1.中海油大亚湾配套服务基地道路工程位于大亚湾西区上杨片区,设计道路全长约595米;道路红线宽度为20米,道路设计等级为城市II级支路,设计行车速度为20km/h。2.东部曦城区域排水整治工程作为西区重要的城市排水主管道,工程分2段,第一段北起西南大道现状雨水管道,南接坪山河,全长约0.50公里;;第二段北接西区一中现状雨水管道,南接坪山河,全长约1.0公里,主管径为1500MM~2000MM。3. 石化大道科创园口污水管工程作为中心区及科技创新产业园重要的排水管道工程,东接科技园科技路污水管道,西接现状大亚湾中心区污水厂二期配套管网,全长约0.75公里,主管径为500MM。4. 龙山九路排污管道作为西区重要的城市排水主管道,南起河涌,其上游接纳由龙海三路输送来的规划污水管道和比亚迪厂输送的污水,北面至石化大道,全长约0.85公里,主管径为500MM。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投资总额:总投资约人民币3678万元

6、招标范围:中海油大亚湾配套服务基地道路工程、石化大道科创园口污水管工程、东部曦城区域排水整治工程、龙山九路排污管道工程四个工程设计和编制施工图预算及工程量清单。

7、设计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90日内。

二、申请人资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经营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设计(乙级或以上)和给排水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4.投标人在参加本项招标活动的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投标申请报名

1、 报名资料包括:

A、投标报名表(从惠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不得更改);

B、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

C、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社保证明等;

D、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制的格式原件填写);

E、须提供报名人员的交易员进场证;

F.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一个月内有效)。

如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未开通行贿档案查询业务的,投标人应提交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连同以下资料并加盖公章报名时递交。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 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 报名资料均用A4纸,每页均应加盖法人公章,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查验。

3、 投标申请人须于2011年12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携带上述资料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到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报名申请手续,逾期的申请概不受理。

以上资料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其中《投标报名表》四份均须原件,所有报名资料均用A4纸张进行复印装订(每页加盖公章)并在投标报名同时提交原件在报名现场查验。申请报名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须参加报名活动并提供身份证确认。

四、 资格预审

报名时投标人应将所有复印件的原件提交备查,由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逐一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投标申请人的报名资料,核对所有复印件的原件,审查是否满足招标资格条件要求。

五、 相关费用

1、投标人应承担其现场考察、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发生的损害和人身伤亡事故等,不管投标结果如何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正式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费用由收款机构开具收据,费用交纳后不予退回。

六、 其他事项

1、 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2 、如果投标人实质上不符合投标资格,即使已通过投标资格审查、已购买招标文件、已缴费、已提交投标文件,招标人可以随时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标人对投标人的一切损失不负任何责任。

3、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考虑设计成本的风险。中标人应赔偿因方案或设计图纸错、漏、碰、缺带来的设计变更。如中标人能及时处理,未对施工工期造成影响的按实际发生的施工返工费的10%赔偿;如中标人未能及时处理,对施工工期造成了较大的影响的按实际发生的施工返工费的20%赔偿。

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规划建设局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单位:广州宏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惠州大亚湾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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