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消防工程Ⅱ标段招标公告
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消防工程Ⅱ标段招标公告
国电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消防工程Ⅱ标段招标公告
投标须知专用部分
1.
招标工程概述
1.1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国电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消防工程Ⅱ标段
(2) 建设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未来科技城内西北角地块
(3) 建设规模:国电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总建筑面积约为2431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94100㎡,地下建筑面积49000㎡。其中本标段建筑面积为46491㎡(地上36520㎡,地下9971㎡)。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 工程类别:公共建筑
1.2
相关单位:
(1) 招标人:国电新能源技术研究院
(2) 设计人:北京建筑设计研究院
(3) 监理人: 北京菲尔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4) 招标代理机构: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2.1
资金来源:自筹
2.2
落实情况:已落实
4.
招标方式
4.1
本工程采用 公开 (公开/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
5.
合格投标人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独立企业法人,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有明显说明;有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
3、投标人须在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申请参与本工程投标资格的投标人须具备建设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必须通过年检,且应具备类似工程施工经历和一定业绩,在设备、人员、资金和质量保证、环境保护的管理体系等方面有圆满完成本工程能力的充足有效的证明材料。
6.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现场踏勘
10.3
(1) 踏勘现场时间:投标人自行安排(招标人不统一组织)
(2) 地点: 项目所在地
(3) 各投标人可派 2-3 位代表参加
11.
购买招标文件
11.4
1.3 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从招标代理机构有偿获得招标文件,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方,仅供投标人投本标之用。
1.4 出售招标文件日期:2011年12月21日至12月27日出售招标文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出售时间为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4:00(北京时间)。
1.5 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首先应在中国电力商务网(网址:http://www.gdmec.net)上注册成为会员才有资格购买招标文件。凡与注册会员有关事宜,请与中国电力商务网客户服务部联系,电话***-********。
1.6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1.6.1 潜在投标人须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其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和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北京金融街支行
1.6.2 潜在投标人将填写好的购买招标文件回执(回执确认单附后)和汇款底单复印在同一页纸上同时传真至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或将现金/支票(不填日期,仅限于北京市)送交至国电接待中心一楼(地址:北京西三环中路88号,六里桥东北角)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销售处,同时必须在中国电力商务网提交有关信息,等待审核。
1.6.3 招标代理机构对潜在投标人递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回执和汇款底单/现金、支票审核并通过,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1.6.4 潜在投标人凭中国电力商务网会员的帐号及密码登录中国电力商务网,在费用栏中录入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经准许后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1.6.5 招标代理机构将尽快用邮寄方式或在开标会上将购买招标文件的商业发票邮寄或交给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1.6.6 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招标文件销售处的电话:***-********/6998
传真号:***-********
联系人:洪宇,周强。
1.7 招标文件售价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招标文件 售价 (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
1 | 国电新能源技术研究院消防工程Ⅱ标段 | 1 | 3000 | 30 |
1.8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2年1月10日,北京时间09:30整(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9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另行通知
1.10开标时间和地点:2012年1月10日,北京时间09:30整;地点:另行通知
1.11 有意向的潜在的投标人可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得到进一步的信息。若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义,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联系。
1.12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向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提供金额为 30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1.13 上述安排如有变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以适当的方式通知。
13.
招标文件澄清
13.1
(1) 联系方式如下:
招标人:国电新能源技术研究院
联 系 人: 马莹
联系电话: 138*****566
传 真:
电子信箱: 138*****566@139.com">138*****566@139.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电诚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申玉战
联系电话: ***-********
传 真: ***-********转3079
电子信箱: ********@126.com">A********@126.com
(2) 答疑文件应同时提供一份电子版的质疑文件,以便招标人对投标人的书面质疑文件给予解答。
(3) 招标人的澄清回复文件将挂在中国电力商务网(网址:http://www.gdmec.net)上,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澄清回复文件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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