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屋路(服饰大道-仑塘路)新建工程、仑塘路(东环路-文苑路)新建工程、果园路支渠(新屋路-文苑路)改造工程
新屋路(服饰大道-仑塘路)新建工程、仑塘路(东环路-文苑路)新建工程、果园路支渠(新屋路-文苑路)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新屋路(服饰大道-仑塘路)新建工程、仑塘路(东环路-文苑路)新建工程、果园路支渠(新屋路-文苑路)改造工程,已由芦发改发【2018】163号文、芦发改发【2019】165号文、芦发改发【2020】4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建设单位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业主为株洲新芦淞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株洲公正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新屋路(服饰大道-仑塘路)新建工程、仑塘路(东环路-文苑路)新建工程、果园路支渠(新屋路-文苑路)改造工程;
1.2.2建设地点:株洲市芦淞区龙泉街道范围内。
1.2.3项目基本情况:新屋路(服饰大道-仑塘路)新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等。项目规划用地面积7392.9平方米,道路长约185.13米,路幅宽28米,双向四车道,建安工程费约617万元;
仑塘路(东环路-文苑路)新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等。项目规划用地面积18826.45平方米(约28.24亩),道路全长为655.859米,道路路幅宽度12米,双向2车道,建安工程费约1300万元;
果园路支渠(新屋路-文苑路)改造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钢筋混凝土双孔排水箱涵,对果园路支渠(新屋路-文苑路)排水渠及相关排水构筑物进行改造等,长约363.1米,建安工程费约844万元。
1.3 工期要求:总工期460日历天;
1.4 招标范围:本标段工程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具体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约定为准;
1.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工程标准,一次交验合格;
1.6 保修要求:根据国务院第279号令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保修。
2.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2.2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3拟任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项目经理,下同);
2.4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
2.5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t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7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t要求,(由招标人在以下工程业绩中勾选一项)
t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拟任项目经理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近三年承担过1项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额在138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
2.8其他要求:
投标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湘建监督[2018]116号文件规定的: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t综合评估法I ;¨综合评估法Ⅱ。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0年4月 30 日至2020年 5 月 22 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网站(http://www.zzzyjy.cn/)“建设工程—市政工程—招标公告/答疑”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一律现金支付,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下载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市政工程—招标答疑/澄清公告”栏目上发布,通过网络下载的澄清答疑与书面澄清答疑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自行下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务必动态关注澄清答疑文件的发布情况。
5.4 投标人应自行在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5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 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t6.1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均为2020年 5 月22日10时00分,地点为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株洲市天元区牛家牌路111号)。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年 月日 时 分。请投标人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 年 月 日 时 分(投标截止时间后 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zzzyjy.cn)上发布。
8.疫情期间投标须知
见附件。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
10.联系方式
名称:株洲新芦淞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株洲市芦淞区太子路925号
联系人:易杰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株洲公正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长江北路三湘大厦2001室
联系人:向丽 张慧甜 王利
联系电话:
****-********186*****363邮箱:
********9@qq.com
2020年4月30日
附件:
通 知
各投标人: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将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根据《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指南》(株公资发〔2020〕5号)、《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序高效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株公资发〔2020〕8号)及关于印发《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精准稳妥推进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湘发改公管〔2020〕195号)文件精神,招标公告招标工作做如下通知:
1、投标人须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强制要求为拟任项目负责人)一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入交易中心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身份证明、开标结果默认申明(详见附件1)及株公资发〔2020〕5号文件附件3要求的投标人承诺书等资料,并对纸质投标文件密封性检查确认后即可离场;
2、取消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代表必须出席开标会的所有条款;取消开标时对投标人代表的身份验证工作。
3、各投标人按照《株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指南》(附件1)、《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序高效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参加开标活动。
4、疫情防控期间,各投标人须充分考虑因体温测试、入场登记、电梯乘坐人数限制等因素影响,提前到达交易中心。
附件1:开标结果默认申明
附件1:
开标结果默认申明
(招标人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本单位 (投标人名称)现参与 (项目名称)的投标。为响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减少人员聚集,本单位自愿放弃参加现场开标会议,并完全认可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现场开标结果。
特此申明。
投标人: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月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