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苏州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委托起草(含《苏州市新型城镇化综合研究报告》)磋商采购公告

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苏州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委托起草(含《苏州市新型城镇化综合研究报告》)磋商采购公告

受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为其拟编制的《苏州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委托起草(含《苏州市新型城镇化综合研究报告》)项目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磋商。

一、采购编号:SZYC2020-C-013号

二、委托起草内容简要介绍:

1、采购内容:《苏州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委托起草(含《苏州市新型城镇化综合研究报告》)1包

2、内容简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论述及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本质内涵,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高发展高质量为导向,以城乡深度融合发展为抓手,以创新完善制度安排为根本,全面回顾总结苏州城镇化发展道路及《苏州市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2021-2035)》实施情况,深入分析趋势特征与机遇挑战,研究提出“十四五”时期乃至2035年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改革举措,引导各地、各部门积极探索特色实践路径和体制机制创新,继续推动苏州新型城镇化的发展走在全国前列。

3、服务要求:

3.1供应商须熟悉政府部门研究项目的工作流程,满足论证、汇报、按时提交研究成果等要求,及时提交规划研究报告,为规划编制工作提供有力支撑。对于临时性、应急性的研究需求,供应商应快速、及时响应。供应商须对服务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合理性负责,并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

3.2本项目在合同签订后,中标方应在2020年7月底前完成《苏州市新型城镇化综合研究报告》、2021年8月底前完成《苏州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委托起草任务。规划文本大致时间进度:规划研究及报告起草阶段(2020年5月~2021年5月);起草阶段组织1次咨询会(2020年6月)、一次专家评审会(2021年3月);规划定稿完成阶段(2021年8月)。

3.3成果要求:规划报告文本及电子稿;规划报告简本;规划解读文本及PPT,纸质印刷本根据委托方需要随时提供。

3.4报送与审查规定: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分阶段对规划成果进行审查,规划起草单位负责提供审查所必需的汇报资料和规划起草工作方案;规划咨询、论证、评审后,规划起草单位应根据咨询、论证意见及时修改并形成正式研究报告和规划成果(中期、最终),按规定时限报送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3.5定稿完成后需要3个月后续服务,直至规划正式印发实施为止。

3.6 项目实施地点: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指定地点,委托起草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联络工作,必要时联合办公。

3.7质量验收规范:根据委托方需求起草、调研、修改、咨询、评审、完善、定稿,经市政府审定通过后,最终印发实施。

三、采购项目预算:本次政府采购项目资金已获安排,资金预算为人民币500000元。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4.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2报名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未报名的潜在投标人投标无效。

4.3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4.4为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投标。

4.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为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并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五、本项目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相关信息

5.1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5月12日。

5.2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注意事项如下:

供应商注册。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

申领CA 证书。详见《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

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网上报名)”―“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现场解密。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CA证书至开标现场,并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通过CA证书解密。请预留足够的解密时间,未能完成现场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未报名参加该采购项目。(电子标书使用,本项目暂不使用)

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注册咨询:****-********

CA办理及咨询:****-********

交易系统维护:

客服qq:********3,********5,********6

咨询电话:139*****091

5.3在递交磋商文件现场,供应商完成签到确认后,“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将自动完成对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查询(相关网站见采购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登录“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下载打印全部供应商的《供应商信用记录搜索结果》,并将《搜索结果》递交给评审委员会。

5.4本项目不出售采购文件,供应商可至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依法下载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若有询问,可按网上报名相关流程提出,质疑等相关事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要求执行。有关该采购活动的澄清、修正及成交信息亦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请定期关注。

六、提交响应文件及磋商时间、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20年5月19日15:00~15:30(北京时间)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5月19日15:30(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的竞争性磋商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

2、磋商时间:2020年5月19日15:30(北京时间)开始

3、磋商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

七、磋商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

磋商保证金交纳帐号:账户名: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4

开户行:上海浦发银行苏州金阊支行

注: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文件精神,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在提供真实可信的证明前提下,免收投标保证金。

实行国库支付的事业单位参与谈判的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明,无需提交谈判保证金。

磋商保证金现场缴纳,可采取下列任何一种形式:本票或汇票提交。磋商现场缴纳完毕后采购代理机构向其出具缴款证明。现场不接受现金。

八、成交服务费:按预算金额收取,差额累进100万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 5%;100万以上部分100-500万元为预算金额的1.1%。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九、采购代理机构: 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人民路905号二楼邮政编码: 215002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应磊、王英

十、采购人: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苏州市三香路998号

联系人:赵依联系电话:********

十一、请贵单位领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并按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详细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十二、监督机构: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电话:(0512)********

十三、疫情期间加强管理,各投标单位指定人员凭“苏城码”出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申请人员可以登录支付宝APP搜索“苏城码”点击进入,或关注“苏州公安微警务”等微信公众号点击“苏城码”登录模块。申报人必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方可自动获取“苏城码”。),另投标单位按附件提供相关承诺及证明。

十四、本公告同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附件1. 防疫承诺书

本单位_________________承诺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遵守《关于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相关要求。

本单位于 年 月 日参加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的开标活动。

本单位承诺在开标过程中做到以下几点:

1、参与开标人员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和人员信息登记。对于有发烧、发热、咳嗽等症状以及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不进入开标现场。

2、参加开标的工作人员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听从中工作人员的引导。

3、本单位所派参加开标人员均为在苏身体健康人员或外埠来苏隔离已满14天的身体健康人员。

4、本单位保证做好开标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避免因工作疏忽导致的时间拖延,造成人员密集接触。

承诺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参加开标人员信息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姓名

单位名称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近14天是否去过疫区或有密切接触史、是否属于政府认定的确诊、疑似或者或隔离观察者

备注

投标人名称:

盖章(公章)

年 月 日

苏州市营财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5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 苏州 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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