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示范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示范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凤山县乡村振兴农村人居环境集中整治示范项目已由凤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凤发改复〔2020〕18号、凤发改复〔2020〕2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凤山县农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含勘察)、?采购、?施工、?竣工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河池市凤山县凤城镇、三门海镇、乔音乡境内。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建设项目涉及125个村庄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建设、乡村风貌提升、重点流域水环境整治等工程。包含(一)凤山县2020年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一一环境整治工程、生态人文景观提升工程、道路及相关设施、生活生产建筑工程、感恩楼周边设施及惠民设施工程;(二)凤山县三门海镇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一水沟整治、雨污设施工程;(三)凤山县“画里田园·寿源凤山”乡村风貌改造提升示范带项目一一三清三拆工程、道路、污水基础设施工程、环境治理工程、文娱设施工程及村屯门工程。

合同估算价:8001.04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485日历天。项目施工工期365日历天。预计工作从2020年6月至2021年9月。

2.2招标范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方案设计完成前:在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建设红线范围内进行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工程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工程预算编制)、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其中设计内容包括125个村庄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建设、乡村风貌提升、重点流域水环境整治等内容;施工内容包括双方确认的设计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2.3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风景园林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建筑师或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环保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要求项目总负责人任职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以上(含中级)职

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1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桂建发【2018】5号)规定,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以评标阶段通过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的结果为准)【备注:此款可由招标人自主选择,如不采用,还须向本项目招标的监督部门说明理由】。

3.6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免费下载,请于2020年4月30日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以“建设工程投标单位”身份登陆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hechi.gov.cn/)下载招标文件。

4.2本项目不收取电子招标文件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5月27日08时30分,地点为:广西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河池市金城江区城东新区肯旺桥西侧北面市工人文化宫办公大楼五楼,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身份证原件、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经理被标注为注册状态异常的,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本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会现场,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人投标。

6.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合同价款中建安工程费的10%。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 80% ,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

的 70%。

8. 交易服务单位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78—*******

9.监督部门及电话凤山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凤山县农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凤山县凤城镇朝阳大道19号 地 址:河池市金城江区上任新区19号

邮 编:547600 邮 编:547000

联 系 人:李主任 联 系 人:梁工

电 话:189*****368电 话:****-*******

传 真: 传 真:****-*******

2020年4月30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总承包 示范 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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