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大学桶装饮用水招标公告
政法大学桶装饮用水招标公告
一、招标人:华东政法大学
二、招标项目:桶装饮用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必须是上海市内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
2.注册资金80万元以上(含80万),成立时间三年以上,固定资产100万元以上(含100万,须提供相关证明);
3.投标人必须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QS认证)、取水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饮水机、水桶的合格证书及厂家的营业执照和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QS认证);
5.投标人具有良好信誉,在以往经营中无任何卫生、消防安全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6.投标文件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学校有权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四、公告日期和投标报名时间、地点
公告日期:即日起至 2012年 1月3日
报名时间:2012年1月4日9:00—16:00
报名地点:华东政法大学松江校区(上海市松江区龙源路555号励勤楼208室)
联系人:陈汝侠
电话:********
传真:********
邮编:201620
五、报名单位需提交的材料
1.投标申请书;
2.工商营业执照(年审合格);
3.税务登记证;
4.取水许可证;
5.卫生许可证;
6.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QS认证);
7.饮水机、水桶的合格证书和厂家的营业执照及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QS认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由委托人前来投标的还需提供法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9.提供近期上海市水质质量监督检验报告原件(开标后返回),复印件盖章留存;
10.近三年年检报告;
11.近三年高校类似经营业绩及合同复印件;
12.其他资质、资信证明。
招标方将对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的投标资格进行预审,并通过电话将预审结果告知报名单位,未入围单位的预审材料恕不退还。
六、说明
中标方在经营过程中需根据学校需要免费提供足量的符合标准的饮水机。
七、投标
1.投标单位将密封的标书于2012年1月10日9:00—16:00送至华东政法大学松江校区(上海市松江区龙源路555号励勤楼208室)。
2.逾期提交投标书的,招标方不再受理。
八、议标、决标
议标、决标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
华东政法大学
2011年12月21日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