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顺县政务信息共享整合数据交换平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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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顺县政务信息共享整合数据交换平台项目

长治市元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平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委托,现就平顺县政务信息共享整合数据交换平台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各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项目编号:平财采办备案(DLJC-20-09)号

二、项目名称:平顺县政务信息共享整合数据交换平台项目

三、采购内容

1、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共1包,供应商所报项目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2、采购内容:平顺县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梳理及数据采集上传实施服务。

3、预算金额为:110万元。

4、服务地点:平顺县政府;

四、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2017年5月至今)在中国裁判书网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凡有意参加的报价人,请携带三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页截图(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报价人信用结果网页截图、中国裁判书网查询行贿犯罪记录的截图、关联企业的证明、企业最后一次缴纳社保的凭证、企业近六个月任意一月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企业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两套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于2020年5月7日至20202年5月12日工作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治市元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0年5月7日至2020年5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在长治市元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

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地点:长治市威远门北路万豪大厦三单元1902室;

磋商时间:2020年5月18日15时30分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发布磋商公告的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平顺县人民政府

联系人:谷伟

电话:135*****420

招标代理机构:长治市元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治市威远门北路万豪大厦三单元1902室

联系人:陈洁

电话:133*****679

十、公告期限

本磋商公告的期限为:2020年5月7日至2020年5月12日

注:供应商须到《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中“供应商库”内进行注册并登陆“供应商管理系统”中的“注册信息维护”自主备案。

长治市元建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05月06日

免责声明:
1、在本网站发布的不属于政府采购监管范围的各类信息,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对此类信息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由信息发布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由采购人、代理机构或集采机构自行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责任主体在公告发布者,如有错误,请自行更正。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交换平台 数据 政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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