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车站广告资源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车站广告资源系统设备招标公告
福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车站广告资源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福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车站广告资源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福州市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福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车站广告资源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1号线(二期)工程为1号线延伸段,经南湖、海峡艺术中心、终至三江口站,全长约4.95公里,设4个站。
2.2招标范围:1号线(二期)工程4个站点。
2.3招标内容:1号线(二期)工程车站广告资源系统设备采购。
2.4工期:计划完成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
2.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审查。
2.7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570万元整(大写伍佰柒拾万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近5年在国内须至少具有1项已完工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广告灯箱供货业绩(不认可联合体业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29日至2020年5月8日,每日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磐石路18号时代广场1#2层)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1日9时45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福建省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壹万肆仟元整(¥114,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p://www.fzztb.com/)和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p://www.fzmtr.com)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福州市台江区达道路156号 |
电话: | |
传真: | |
联系人: | 康女士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磐石路18号时代广场1#2层 |
电话: | |
传真: | |
联系人: | 林先生 |
联系人电话: | |
电子邮件: | fzdy0591@163.com |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账户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福州温泉支行
账号:1000 5513 9940 0100 0300 0001
(投标人需在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注明:“榕地铁招*******”,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监督部门名称: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室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达道路156号
招标公告福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车站广告资源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福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车站广告资源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福州市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福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车站广告资源系统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1号线(二期)工程为1号线延伸段,经南湖、海峡艺术中心、终至三江口站,全长约4.95公里,设4个站。
2.2招标范围:1号线(二期)工程4个站点。
2.3招标内容:1号线(二期)工程车站广告资源系统设备采购。
2.4工期:计划完成时间为2020年6月30日。
2.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6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审查。
2.7本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570万元整(大写伍佰柒拾万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近5年在国内须至少具有1项已完工且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500万元的广告灯箱供货业绩(不认可联合体业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4月29日至2020年5月8日,每日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磐石路18号时代广场1#2层)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6月1日9时45分(北京时间),地点为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室(福建省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壹拾壹万肆仟元整(¥114,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②或按福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7.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hp://www.fzztb.com/)和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p://www.fzmtr.com)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
地址: | 福州市台江区达道路156号 |
电话: | |
传真: | |
联系人: | 康女士 |
招标代理机构: | 福州大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磐石路18号时代广场1#2层 |
电话: | |
传真: | |
联系人: | 林先生 |
联系人电话: | |
电子邮件: | fzdy0591@163.com |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账户名称: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福建海峡银行福州温泉支行
账号:1000 5513 9940 0100 0300 0001
(投标人需在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上注明:“榕地铁招*******”,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监督部门名称: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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