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设施招标公告
环卫设施招标公告
榆林市住建局采购环卫设施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受榆林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依法对榆林市住建局环卫设施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质和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具体情况如下:
1、标书编号:YLCGC2011-003J;
2、采购内容:本项目分为三个标段, 投标人可选投某一标段或全部标段竞标;
一标段:80吨高浓度污水(垃圾渗滤液)处理车1辆;
二标段:8吨柴油发动机密封式垃圾车2辆;
三标段:垃圾中转设备系统和8T地下式垃圾压缩机;
详见《谈判文件第三部分谈判内容》。
3、标书发售时间:2011年 12 月 22 日至12 月28 日。
每天上午8:00-11:30 下午14:00-17:30时(节假日除外);
4、标书发售方式:投标供应商按照投标资质要求提供初审资质文件,到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综合科(原榆林宾馆2号楼2417室,)购买标书。一标段300.00元/份,二、三标段100.00元/份,以标段累计交纳,售后不予退还。(购买标书时请自带U盘拷贝或用电子邮件发送标书)。
5、投标保证金:投标供应商经初审合格,向综合科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一标段人民币50000.00元,二标段人民币10000.00元,三标段人民币5000.00元,以标段累计交纳。
6、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一、二、三标段共性资质文件要求
6.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副本原件。
6.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不需提供,但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3 投标保证金交纳凭据原件。
6.4 一、二标段其他资质文件要求
6.4.1 代理商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资金在500万(含500万元)以上,具备本项目经营范围。
(2)出具针对本项目的环卫车辆生产厂商投标授权书原件;(生产厂商参加投标时不必出具授权书;)。
6.4.2 环卫车辆生产厂商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企业在国内注册资金在1亿元(含1亿元)以上。
(2)出具国家发改委颁发的关于此类车辆的生产许可证和税务免征公告。
6.5 三标段其他资质文件要求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国内注册资金在500万(含500万元)以上,具备本项目经营范围。
(2)提供所投产品总代理商产品授权书原件或产品代理证书原件,(制造厂商投标时不必出具授权书;持总代理商授权书者须提交制造厂商给予的总代理证明);
有关资格证明文件的特别提示,资格证明文件的审核分为初审、复审。
初审:投标人在购买标书时提供上述6.1项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投标人出具购买标书经办人介绍信原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备初审。初审合格方可购买标书。
复审:
(1)上列6.1-6.5项资格证明文件为必备资格条件,招标现场按照投标资质要求提供资质文件(不能提供资质文件原件的,可提供须经当地公证部门公证的影印件),缺项或者符合性、有效性、合法性审核不合格的,自动丧失投标人资格。
(2)投标人按上述要求单独封装资格证明文件,以备审核。
(3)投标文件正、副本内提供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2月30日上午09:30时前;
开标时间:2011年12月30日上午09:30时;
开标地点:榆林市采购中心4楼会议室;(原榆林宾馆2号楼4楼)
8、采购单位:榆林市住建局
项目咨询:马晓娟 联系电话:****-*******
9、招标组织机构: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何志远 徐占珉 联系电话:****-*******、*******
标书发售:李亚玲 联系电话:****-*******
地 址:榆阳区湖滨南路4号原榆林宾馆2号楼4楼 邮政编码:719000
榆林市市级政府采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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